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1-19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7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5月23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天津硅谷天堂鲲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博弘数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在内的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7,370,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0.90元/股。截止2011年5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0A8090-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16,333,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1,333,134.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999,865.40元。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小营前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小营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西新桥三村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西新桥三村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钟楼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钟楼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以上三家银行统称“开户银行”)作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分别与开户银行和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工行小营前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105021829001288868,截至2011年6月13日,专户余额为18,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6月1日,期限1年;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6月1日,期限6个月;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6月1日,期限3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中投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已在农行西新桥三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57-614501040008018,截至2011年6月13日,专户余额为2,133.3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6月1日,期限6个月;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2011年6月1日,期限1年;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中投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三、公司已在中行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05040830141456228093001,截至2011年6月13日,专户余额为6,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海外营销平台建设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中投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公司授权中投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四、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中投证券。
五、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中投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中投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