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股票代码:600131 编号:2011-27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借款15,000万元的议案》。
为筹措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本公司持有的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9%的股权作质押担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借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7%执行;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率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之日起执行新的借款利率。
本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借款24,000万元的议案》。
为筹措恢复重建及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本公司铜钟水电站(含南新二级站)全部资产作抵押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借款2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同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20%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支付财务顾问费。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自起息日起每叁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本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