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编号:临2011-18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海螺水泥”)董事会于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下列决议,本次决议的通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为提高本公司经营资金使用效率,同意本公司将总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截至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11.43%)的经营资金用于理财,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设立信托理财计划,信托资金25亿元,信托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85%。本公司为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国元信托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
上述信托计划设立之同时,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安徽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双方约定自该信托计划设立满6个月时,由建行安徽分行受让该笔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收益权,建行安徽分行将该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和相关收益一并偿付予本公司。
2、本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设立信托理财计划,信托资金7.5亿元,信托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50%。本公司为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四川信托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信托计划到期后,由四川信托将信托资金和收益一并偿付予本公司。
上述信托计划设立之同时,中国银行芜湖分行为该信托理财计划在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银保险”)进行投保,海螺水泥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该信托理财计划到期后,如被保险人持有的信托理财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信托理财计划资产净值加上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信托理财计划成立日本金与信托理财计划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之和的,中银保险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向被保险人赔偿上述差额。
3、本公司购买7.5亿元中国银行中银集富专享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为185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80%。
本公司在购买该理财产品之同时,中国银行芜湖分行为该理财产品在中银保险进行投保,海螺水泥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该理财产品到期后,如被保险人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所对应的理财产品资产净值加上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理财产品成立日本金与理财产品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之和的,中银保险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向被保险人赔偿上述差额。
二、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签署与上述理财业务(信托理财计划或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截至此公告日,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用于委托理财的经营资金累计为48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截至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13.71%,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