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欲何为
⊙记者 徐锐 ○编辑 裘海亮
作为武商联的一致行动人,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开投)日前的一纸诉状,将武汉国资与银泰系间的“战火”由资本市场进一步延伸至司法层面。在此当口下,银泰方面对该案所提起的管辖权异议又有何深层意图?
根据武开投日前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其将针对浙江银泰通过二级市场持有鄂武商的违法行为,请求法院判令浙江银泰停止侵害行为,并要求浙江银泰将通过二级市场持有的全部900余万股鄂武商股份出售,并将或有收益上缴鄂武商;同时,判决浙银投所持有的该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显然,若上述请求最终获得法院支持,银泰系近几月耗费巨大人力、财力所对鄂武商实施的“控股权争夺战”,将前功尽弃。而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银泰系日前已就此案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外界大多认为,银泰系此番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为了避开武汉国资方在当地所具有的各种天然优势。
不过,在法律界人士看来,银泰系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目的并不仅仅于此。“鉴于双方的争斗已进入法律层面,而作为执法机关,法院也一定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公正、谨慎的审理此案。”长期关注“鄂武商事件”的纪文军律师对记者表示,从以往众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例来看,银泰系此举应是借机争取更多的时间来应对此案。
据纪律师介绍,由于银泰系申请管辖权异议,那么武开投所提诉讼将予以搁置,该案只有待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合理性进行裁定后方可进入实际操作程序,若银泰系不服法院的裁决,其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进一步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在法院就管辖权异议进行裁决的数月时间内,银泰系则可以此充分搜集于己方有利的证据,加大胜诉几率。
的确,自5月中旬以来,武汉国资系连番运用法律诉讼、二级市场增持的方式,对银泰系采取了快速、高效的“反击”,颇令银泰系措手不及。而面对武汉国资系咄咄逼人的气势,银泰系唯有争取更多时间以便更好的“应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