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2011-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阿继 证券代码:000922 公告编号:2011-019
关于《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6月13日披露了《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法律意见书”),现就其笔误更正如下:
法律意见书中第二项“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的第二段中的首句更正为: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
特此公告。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