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生态环保规划出台
2011-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16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国务院近日颁发了《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根据规划,我国将分三个阶段实施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力争到2030年实现青藏高原区域自然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范围包括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甘肃、新疆6省(区)27个地区(市、州)179个县(市、区、行委)。按照规划,近期(2011-2015年)将着力解决重点地区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问题,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为实现青藏高原区域自然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规划提出要以三江源、祁连山等1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全力保障城乡饮水安全,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城镇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加快传统农牧业生态转型,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矿产资源和水能资源,促进生态旅游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传统能源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