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1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6月20日起,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1 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2、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二、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分为普通基金定投业务与基智定投业务两类。
普通基金定投申购业务是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产品的业务。本公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申购业务申请后,中国工商银行将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在某一固定期限(以月为最小单位)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
基智定投是对中国工商银行现有每月首个工作日、固定金额的普通基金定投产品的升级:包括客户可以每月固定日期、固定金额进行定投(简称“定时定额”);以及客户可以每月固定日期、并根据证券市场指数的走势不固定金额进行定投(简称“定时不定额”),实现对基金投资时点和金额的灵活控制。“定时不定额”基智定投指的是客户指定在每月固定的日期(T日),根据T-1日某证券市场指数与该指数均线的比较情况,在T日自动增加或减少基金定投金额。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网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
六、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上述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日常基金交易的受理时间相同。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受理。
七、申购费率
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6月20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1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即在2011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上述基金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上述基金的费率标准详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公告。
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国工商银行约定每月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扣款金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含申购手续费),投资金额级差为100元人民币,不受首次单笔申购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的限制。
九、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如选择普通基金定投业务,中国工商银行系统于申请当日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扣款,并从投资者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第二个固定期限的首个工作日起,开始从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扣款。如扣款当日法定交易时间内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银行系统会自动于次日继续扣款,并按实际扣款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认份额,如直到本月结束仍未扣款成功,则视作当月扣款失败。如扣款日为非法定交易日,则扣款延后至下一个法定交易日。
如选择基智定投,投资者可以从1日-25日中任选一日作为每月基金基智定投的扣款日。如扣款当日法定交易时间内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视为投资者自动放弃当月基智定投申购,不作补扣。如扣款日为非法定交易日,则扣款延后至下一个法定交易日。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规定。
十、交易确认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确认以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退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向本公司主动提出退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计划停止。二是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后,投资者指定的扣款账户内资金不足,且投资者未能按照约定及时补足申购资金,造成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时,系统将记录投资者违约次数,如违约次数达到三次,系统将自动终止投资者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工商银行具体规定。
十二、注意事项
1、中国工商银行“2011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此次公告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十三、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银行网址:www.icbc.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