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10-临008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6月16日上午10:00点在大连市铁山镇铁山温泉休闲度假村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达先生主持。4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3,982.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30%。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杨健、周延律师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信贷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七)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年审会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九)审议《关于选举徐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十)审议《关于选举P.John.Watt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十一)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份为3,982.8万股,与会股东经投票表决最终以3,982.8万股赞成,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杨健、周延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代码:2011-临009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31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1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贷款500万元,需本公司为其担保,期限为壹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常务副总肖峰先生全权负责与此笔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5,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83%)。注册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大道3号。法定代表人:田力。经营范围:经营水族馆,极地动物馆,海洋人造景观、海洋生物标本陈列,船舶模型陈列馆。
截至2011年4月30日,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1,369,106.62元,实现净利润554,709.8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贷款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专项负责哈尔滨圣亚极地馆项目经营工作。目前,该公司经营的哈尔滨极地馆已开业6年,经营业绩逐年增长。公司为保障该公司能够快速、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提高该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应为该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本公司为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哈尔滨圣亚极地馆的健康运营,不会给本公司带来担保风险。本次担保的金额及发生后的累计金额均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担保的额度。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100万元,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3.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