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万科为杭州白鹭郡南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00002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 公告编号:〈万〉2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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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万科为杭州白鹭郡南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白鹭郡南项目开发的需要,操作该项目的杭州良渚文化村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文化村”)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12亿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万科”)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万科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由于杭州良渚文化村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关担保经过深圳万科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良渚文化村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杭州余杭区良渚镇(人民政府内)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杭州良渚文化村100%的股权。
截止2011年3月31日,杭州良渚文化村资产总额157279.55万元,负债总额126632.45万元,净资产30647.1万元,2011年1月至3月营业收入66万元,利润总额-35.3万元,净利润-27.22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等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杭州良渚文化村向金融机构融资人民币12亿元,深圳万科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合同项下杭州良渚文化村全部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 董事会意见
深圳万科为杭州良渚文化村有关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杭州白鹭郡南项目的开发。杭州白鹭郡南项目目前正处于施工阶段,进展顺利。杭州良渚文化村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5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83.22亿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8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2.8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41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