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预警
201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秦菲菲
国务院17日发布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综合采取防治措施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国务院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灾害调查任务,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基本完成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国务院还提出,要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秦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