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其珏 ○编辑 阮奇
近日,一则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三大石油公司的消息在社会各界引发争论,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此举可行性表示怀疑,并建言暂缓实施。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的《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随后,有媒体引用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官员的话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朝着更市场化的方向完善,根据发改委向国内主要油企下发的意见征求稿,成品油调价间隔将从目前的一个月缩短至10天,并有可能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三大石油巨头。
“关于定价权下放的说法可能是个误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昨天告诉本报记者,成品油定价权一旦下放给国有石油企业,就意味着成品油定价真正走向了市场化,但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他指出,所谓“定价权下放”更好的表述是将成品油价格变成一种自动调节的机制,即设定一些调价条件,一旦条件满足则调价自动进行。
近两年来,发改委调价一直依据2009年5月份印发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但每逢成品油价格上调条件满足时大多会将调价时点往后推延,但下调价格时则条件一满足就立刻执行。之所以出现这一“惯例”的原因包括控制通胀、规避囤油投机等。
“原先,调价的话还要等国务院批准,而一旦变成自动调节机制的话就不需要走程序了。但这么做也存在一定风险,尤其是出现国际油价大幅上涨这种情形的话,问题会比较大。”林伯强说。
在他看来,如果走向自动调价,则政府将很难控制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走向,“除非国际油价维持平稳或往下走,否则跨出这一步难度很大。”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金银岛市场分析师韩景媛也认为,就缩短成品油调价时间间隔与缩小幅度而言,的确改革可能性很大,但定价权下放至三大石油公司一说则可能性有限。
“在国外很多地区,油价的确都由企业自行制定。国家发改委如果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石油企业,无疑将是成品油定价机制进一步市场化的表现,但前提首先是要打破垄断。”韩景媛表示,如果把成品油定价真正推向市场,与市场供需情况相吻合,就必然要引进外资油企,鼓励民营油企,形成市场竞争机制;另外,进出口权也应相应放开,让企业参与竞争,这样才能使成品油价格机制实现真正的市场化。
中宇资讯成品油分析师王金涛则表示,采取定价权下放这一措施的可能性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