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五宗罪”
新嘉联遭勒令限期整改
⊙记者 翟敏 ○编辑 祝建华
转让子公司的受让方为实际控制人侄子,却隐瞒关联交易;提供借款未能如期收回;子公司在支付货款时部分无原始凭证、以货抵货;对外投资项目分散,且投资项目效益不明显,内部管理不到位……任何一个问题发生便足以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可思议的是,这些问题不约而同地在新嘉联身上集中爆发。
浙江证监局近日在对新嘉联的全面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核算及管理、公司治理及对外投资等五大方面存在问题,并向其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勒令其限期整改。
随着浙江证监局的本次全面调查,新嘉联两年前的一宗股权转让存在的违规关联交易浮出水面。2009年5月,新嘉联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新凌嘉25%股权,受让方为深圳凌波,而调查发现,深圳凌波实际控制人为新嘉联第一大股东兼董事长丁仁涛的侄子丁波,两公司为关联方,而新嘉联在转让河源新凌嘉股份时未按照关联交易进行表决和披露。
新嘉联多家子公司存在违规借款、到期未还,浙江证监局直指其“不能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例如,2009年9月9日,新嘉联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9年9月25日止,未如期归还;2009年5月,公司与深圳凌波签署的河源新凌嘉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款于2009年12月31日前全部支付,但在实际操作中,转让余款187.5万元于2011年3月方才转入。
浙江证监局还指出,内部管理方面,近年来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较分散,且投资项目效益不明显;财务核算及管理方面,新嘉联控股子公司河源新凌嘉在支付货款时,以现金方式结算的比例较大,且部分无原始凭证,存在以货抵货的情况;公司治理方面,在内审、独立董事履职、子公司内控、证代职务长期空缺等方面存在漏洞。
新嘉联在今日公告中称,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和监管意见,公司将尽快对照问题作出说明,逐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计划及整改责任人,尽快将包含上述内容的整改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
如此多的管理漏洞,新嘉联究竟是怎样一家公司?资料显示,新嘉联主营业务为通讯电声器材生产和销售,2007年11月22日登陆中小板。
记者注意到,早在2008年11月26日至12月19日的18个交易日内,新嘉联6位高管分55次合计卖出358.23万股,“合力”套现高达2428.13万元,这距离新嘉联限售股上市还不足一个月时间,引起了市场的诸多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在刚刚过去的6月16日,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深交所组织召开的中小企业板监管与发展座谈会上掷地有声地表示:“中小板公司负责人应当‘珍惜机遇、敬畏市场、尊重投资者’,正确看待个人的成功,切实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完善公司治理。”
话音未落,新嘉联即曝公司治理方面的诸多问题,对于其他上市公司来说,或是一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