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1-1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1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
201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扬子厂区资产转让的预案》,该预案需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出售资产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持有公司53.71%的股份)书面提交的《关于对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函中提出: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原扬子厂区资产转让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亚星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具备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资格,增加的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提交提案的程序及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原扬子厂区资产转让的议案》作为新增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案不变,新增提案后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事项: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
5 | 《关于续聘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7 | 《关于原扬子厂区资产转让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人为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2、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按以上格式制作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