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财经新闻
  • 5:公司
  • 6:观点·专栏
  • 7:市场
  • 8:市场趋势
  • 9:开市大吉
  • 11:信息披露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焦点
  • A4:基金·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市场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对话
  • 回归财富管理本源 拓展信托转型之路
  • 王连洲:信托公司
    开展多项业务时机已成熟
  • 货币政策陷两难 专家称应再加息两三次
  • 蒋明康:
    转型是信托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 银监会正在推进信托公司从事多项创新业务
  • 第五届“诚信托”各奖项新鲜出炉
    2011年信托业峰会举行
  •  
    2011年6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3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 3版:特别报道
    回归财富管理本源 拓展信托转型之路
    王连洲:信托公司
    开展多项业务时机已成熟
    货币政策陷两难 专家称应再加息两三次
    蒋明康:
    转型是信托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银监会正在推进信托公司从事多项创新业务
    第五届“诚信托”各奖项新鲜出炉
    2011年信托业峰会举行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王连洲:信托公司
    开展多项业务时机已成熟
    2011-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唐真龙
      王连洲

      ⊙记者 唐真龙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信托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17日在出席由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五届诚信托”奖颁奖暨“2011中国信托业峰会”时表示,经历多年的发展,信托公司开展多项业务时机已经成熟,信托公司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下一步应该鼓励信托公司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促进信托公司在全国发展。

      2010年,信托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已经超过了3万亿元大关,超越了基金业管理的资产规模。王连洲表示,目前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托产品丰富细化。信托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在不断提高。在监管方面,信托监管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经过多年的“炼狱”,信托公司的机制日益完善,有较大的提高。

      王连洲指出,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信托公司完全可以进行全方位的资产配置。信托的优势可以保证信托公司的商业模式、可持续性、也可以让信托公司比较容易地找到在市场经济中任何可能的用武之地。在人员增加,成本增加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急需加大发展力度,开辟一些新的投资领域。

      他指出,在房地产业务方面,信托公司要配合政府的调控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借助商业地产的优质项目,开拓政府鼓励的房地产项目,并为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此外,应当加紧完善信托法律法规、信托管理办法、信托等级、信托受益权转让、财产性信托管理指引、房地产投资信托指引、公益信托管理办法、实物类信托管理办法等等。重视信托产业的研究和重视,建立足以支持信托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信息系统。重视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更多的信托创新型人才。

      他还表示,应该支持信托公司开设分支机构,鼓励信托公司全国经营。与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比较,信托公司是唯一不能进入市场的机构,这使得信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困难重重。他认为应该鼓励信托公司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

      王连洲表示,实践证明,许多产品的创新是信托公司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发展起来的,而在经历了10年的规范发展之后,信托公司目前从事多项创新业务的时机已经成熟,下一步可以考虑进一步扩大信托公司的战略发展问题,逐步改变信托公司长期以来的盈利模式,让信托公司发挥规模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