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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产”理念的现实意义
    2011-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兴维

      周兴维

      公平分配,明晰产权,是先秦孔孟“民本”思想的经济表征。而笔者以为,如何“以民为本”,孔孟各有其侧重,相较孔子的“均分”理念,孟子的“恒产”理念可能更实在。先秦诸子中,唯孟子有明确的“恒产”理念。产业基于恒产,恒产必须营运;一个扩展的恒产理念极具现实意义。

      孔子强调“均分”——“不患寡而患不均”(有国有家者,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论语·季氏》)孔子还进一步论证道:“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论语·尧曰》“允,信也。中者,无过不及之名。四海之人困穷,则君禄亦永绝矣,戒之也。”《论语集注》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如果普天下老百姓都陷于困苦贫穷,“你”的“禄位”也就彻底终结了;所以要“允执其中”,所以有德行的“君王”总是慎实挚守“中道”。孔子的这段话,至今还很有现实意义。当今中国的财富分配,有个很大的困局就是分配不公、贫富分化,所以“十二五规划建议”特别强调改善国民收入分配,增加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说,无论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如何缩小贫富差距以稳定社会政治和经济,是个贯通古今中外的普遍矛盾。

      那如何才能做到“允执其中”即切实有效的所谓公平分配?且看《孟子·梁惠王·上》这段话:“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

      笔者理解这段话的意思是:没有稳定的私产却有坚定的信念,这样的人只有士才做得成;普通老百姓没有那么多选择和进路、出路,唯有依靠自己的财产过活,无论赡养父母还是婚嫁迎娶抑或抚养子女,亦无论丰年荒年还是治乱更替,都离不得那“二分薄田”(即孟子所说的“百亩之田”、“五亩之宅”)。如若不然,老百姓的生活就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和退路,他们的内心就会发生混乱,行为就会失范,整个社会就会乱套。所以孟子进一步说道:“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滕文公·上》(这同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或“明智的自利”,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两回事)所以,明德贤能的君主会“赋予”百姓以恒产来治理或管理百姓(社会)。当今中国,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从解决好“三农问题”的要求出发,依据《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的有关精神,如何确保农民分享土地的恒产效益,协调好农地产权关系,解决好因为“征地”和其他原因而失地少地农民的赔偿补偿问题,减少“群体性事件”,根除“强征悲剧”“强拆悲剧”,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这也正是相较孔子的“均分”理念,孟子的“恒产”理念可能更有现实意义的地方。

      首先,恒产不局限于“不动产”和物质资产;其次,恒产就是现代的私产制度、法人所有权和产权交易概念;第三,动态理解恒产,就是产业、产业化营运。

      笔者以为,我们可由此获得的启示有三:一,人无恒产则无恒志。灾后重建和扶贫,构建和谐社会,路径之一是鼓励、支持、帮助人们“成家立业”;二,产业,就是亚当·斯密讲的分工与市场。产业,意味着“分工-合作”。分工出“效率-共享”。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工艺流程的分工,都能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分工,意味着发挥比较优势、实现比较利益,告别“大而全,小而全”。三,产业发展是一系列复杂的信息-物质-能量的交流、发展。产业内部、产业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制造业内部的关系和联系,服务业内部的关系和联系,制造业同服务业的关系和联系,其形成和运行自有其规律。

      所以,承认和保护“合理合法”的物权和私产,也即“恒产”,是民众治穷致富的物质经济起点。从整体和长远看,明确的恒产即私产制度,也是“民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层建筑由以确立的经济基础。灾后重建、扶贫、改革开放,就是要承认和保护“法人所有权”,确立“公司制”的市场地位,承认、保护、节制“股权”,解放和发挥各个行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技术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是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提升的内在趋势,合乎时宜的制度和体制改革不可或缺。例如,西部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原因多多,但恒产缺失、产权不清因而产业营运不振亦是一大原因,诸如农地、草场、山林、矿产、水体的权属和利益关系(物权关系和利益配置机制)的失调、失衡等等。

      于今“国学”热,然先秦孔孟之道与后世硕儒之学之疑似不可不察。尽管中国有五千年历史,却鲜有五十年寿命的建筑,足见这内圣外王的“心道”无论如何都不是个好东西。虽然孟夫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向世人道出了恒产这个“真理”,只可惜言者谆谆信者寥寥。只是如果上下都只顾眼前和眼钱,又何言“允执其中”?

      (作者系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