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功能性监管提出新要求
⊙项银涛
在负利率背景下,商业银行今年以来理财产品发行的规模猛增,颠覆了商业银行传统的“存款立行,贷款获益”的资产负债管理经营理念,摈弃了商业银行无法从存款资金获利的定向思维,拓宽了盈利途径。但一般性存款日益显示出的理财化态势,进而通过记账与统计规则,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后一部分资金转化为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款,会使存款余额下降,也造成了存款资金“迷失”假象。
今年全国金融市场运行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存款增长乏力,1至5月全国新增人民币存款同比少增7000多亿。除新增贷款同比少增导致派生存款规模下降外,存款理财化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货币当局发布月末金融统计数据,若月末有大量理财产品发行,则有可能导致存款余额频繁波动。不仅如此,目前,投资于信托、基金、股票、衍生金融产品等金融性投资工具的理财产品资金,也多转化为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款,这部分资金按照现行的金融统计规则,即不在各项存款内反映,也不在货币供应量内统计。4月全国新增人民币存款3377亿元,比同期新增人民币贷款少4019亿元,比上年同期新增存款数少增8325亿元;5月全国新增人民币存款1.1万亿元,仅同比多增195亿元。
尽管如此,存款理财化并不会改变银行体系可运用的资金总量。首先,部分理财产品资金将转化为企业存款。部分以信托公司信托贷款为标的的理财产品,最终将转化为企业在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其次,虽然同业存款和一般性存款在性质上存在差异,同业存款在计算存贷比上需要扣除,但同业存款也是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银行弥补流动性不足的重要途径。第三,存款理财化不是贷款,不具备派生存款资金作用,存款理财化既不会凭空增加银行体系的资金,也不会凭空减少银行体系的资金。
笔者认为,通过存款理财化来主动规避存款准备金上缴的难度较大。理论上分析,存款理财化可降低各项存款的规模,可以少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但事实上,这只是一种可能性,组织难度非常大。首先,当前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是按旬考核,商业银行在某时点可规避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但难以在连续时点上均能规避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其次,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严格的存贷比考核,若通过存款理财化来少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也会面临存贷比下降的风险。其三,存款理财化资金最终将转化为企业存款和同业存款,前者将增加各项存款的规模,而后者的成本较高。在稳健货币政策实施背景下,金融市场资金面总体较紧,资金利率明显抬升,同业存款的利率也大幅增加。即使理论上可以通过存款理财化少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但也会增加同业存款资金的成本,一得一失,少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效用可能不及同业存款资金成本的增加及监管风险的扩大。所以,在当前背景下,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吸收存款的作用显然要更大些。在理财产品到期和新理财产品发行的断档期,理财产品资金大多将以存款形式留存在理财产品的发行银行。可见,市场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被存款理财化部分抵消的顾虑过大。作为数量型货币政策调控工具,存款准备金政策在回收金融市场流动性的作用非常突出,金融市场资金利率总体抬升较为明显。
需要注意的是,理财产品规模猛增会引发存款余额较大幅度波动,进而对货币供应量增速变化产生较大影响,2月末M2同比增长15.7%,3月末回升至16.6%,4月末又回落至15.3%,5月末继续回落至15.1%,按照月末统计的货币供应量增速指标难以完全反映货币供应面的真实运行态势。
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理财产品涉及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跨越多个金融子市场,内部运作日趋复杂,各金融机构的会计处理没有完全统一。理财产品发行还可有效规避信贷规模调控,增加表外融资规模,风险较大,而监管难以及时到位。理财产品加剧金融市场资金流动,加剧市场波动,风险可以迅速扩散传导。以上这些均是货币与监管当局面临的现实问题。面对这样的新情况,金融机构跨业经营该有什么样的理想监管模式?或许,功能性监管是比较有效的解决途径。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