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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欢
尽管当前推出国际板的各项条件都已基本成熟,但市场依然担忧会引发一系列国际板风险。其实,投资肯定有风险,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风险是否可控。在笔者看来,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相关制度设计与安排,来达到控制或降低国际板风险目标,最终使国际板风险最小化。
从目前来看,市场对相关国际板风险的论述不少,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际板是否会成为新的扩容压力,成为境外公司的“提款机”,并造成A股市场的“失血”;二是国际板的推出是否会对当前A股估值水平形成较大冲击,进而拖累A股市场;三是投资者投资国际板是否会面临较大风险,其权益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四是由于国际板上市公司一般在几个地方同时上市,能否对国际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管;五是中国国际板是否会重蹈日本等国国际板失败的覆辙等。
面对上述所言的潜在国际板风险,市场各方的认识与分歧也较大。有观点认为,基于存在上述这些潜在的国际板风险,表明目前推出国际板的时机尚未成熟,所以应当推迟甚至叫停国际板建设。也有观点认为,做任何事情都有风险,但我们不能因为国际板存在一定风险而“裹足不前”,错失国际板的发展良机。相反,我们可以采取“试点方式”,以此稳步推进国际板建设。
确实,笔者认为,只要我们能做好和做细推进国际板建设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安排工作,是可以避免推出国际板可能带来的诸多风险。当然,在制定国际板的相关规定或规则时,我们还可以结合国内外的相关规则,以此有效降低国际板风险。
以国际板公司的发行融资为例,为了防范国际板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风险,我们可以对境外公司设定较高的发行条件,严把上市准入关。例如,在财务条件方面,将对境外公司规定相当于福布斯500强水平的总市值和净利润条件,吸引世界知名企业来国际板上市。除了设定较高上市条件外,国际板公司定价还可以参照其在海外股市中的股票价格,以避免其利用A股高市盈率的圈钱风险。另外,还可以要求国际板公司建立人民币募集资金的专门账户,加强对募集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监管,杜绝其利用国际板融资构成对中国资本账户冲击的潜在风险,危及中国的金融安全。
另外,可以通过对国际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加强监管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安排,有效降低国际板的投资风险。其中,信息披露监管是防范或降低国际板风险的核心内容之一。在信息披露内容的有效性方面,要求其境内外披露信息的一致性,充分借助于境外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效,实现协同监管,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要求境内外信息披露保持有效性、同步性和一致性,充分披露汇率风险等国际板的特殊风险,以保护境内投资者。这样,通过提高对国际板上市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露质量和盈利能力等信息披露的较高监管标准,可以有效控制投资者因为信息披露不完整可能产生的国际板投资风险。
还有,我们也可以通过相关制度设计与安排,实现保护本地投资者利益的监管目标,以此避免投资者投资国际板可能产生的较大风险。在此,关键是结合国内外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相关规则,从制度上约束国际板上市公司的行为。例如,如果作为国际板上市公司股东,投资者可以获得境内外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的多重保护;如果出现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将接受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透过上述分析表明,尽管推进国际板建设过程中会存在一定风险,但只要我们遵循“循序渐进、平稳推出”的原则,不断推进和完善国际板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安排,同时通过国际板试点的积极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再根据实际情况稳步发展国际板市场,市场预见中的相关国际板风险总体上还是可以控制的,国际板风险也是可以降低的,并可以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从这角度分析,未来国际板风险是完全“可测、可控和可承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