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关于通过工商银行开办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关于通过工商银行开办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基金代码54000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6月8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1年6月22日 |
基金名称 |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540009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2月8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1年6月22日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1年6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5)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7)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8)“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网址:www.hsbcjt.cn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4. 基金销售机构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工商银行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2日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参加工商银行“2011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基金代码54000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6月8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名称 |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540009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2月8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2、优惠方案
为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1年6月22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推出的“2011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1年6月22日起,2011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工商银行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适用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新老客户。对于已在本次活动前享有工商银行基金定投“长期投资”优惠活动的老客户,在活动期间内,其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一律按八折优惠;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老客户的基金定投优惠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工商银行参加工商银行“2011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4)工商银行“2011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5)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工商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7)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