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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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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3 股票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1-034

      关于召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或“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6月 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6月 23日—2011年6月 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23日下午15:00至2011年6月 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0日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6月2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8号光明万丽酒店三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

    (一)关于投资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三)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期限

    4、募集资金用途

    5、债券利率

    6、担保事项

    7、发行债券的上市

    8、决议的有效期

    9、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议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1年6月 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883,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决以下议案1—3项)100.00
    议案一关于投资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00
    议案三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3.00
     1、发行规模3.01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3.02
     3、债券期限3.03
     4、募集资金用途3.04
     5、债券利率3.05
     6、担保事项3.06
     7、发行债券的上市3.07
     8、决议的有效期3.08
     9、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3.09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按如下申报股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湖北能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883鄂能投票买入100.00元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883鄂能投票买入2.00元2股
    买入100.00元1股

    6、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3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至3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23日下午15:00至2011年6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湖北能源集团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27-86621100

    传 真:027-86621109

    联 系 人:杨碧波 蔡忞

    邮政编码:430062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投资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期限   
    4募集资金用途   
    5债券利率   
    6担保事项   
    7发行债券的上市   
    8决议的有效期   
    9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股东账号(附注2): 持股数(附注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