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1年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泰矿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7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5%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五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上调后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五年票面年利率6.75%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每个基点为0.01%。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5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8、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发行人发布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为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11、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12、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登记托管。
13、采矿权抵押担保:经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以王家寨煤矿等17个煤矿采矿权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经山东新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等17个煤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合计为234,073.65万元。
1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3.7亿元用于新泰市柴汶河综合治理工程,5.3亿元用于新泰市麦子山区域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5、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级。
16、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债权代理人。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1年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泰矿债”。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1年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指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2011年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2011年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2011年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新泰市政府:指新泰市人民政府。
新泰市人大常委会:指新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财政局:指新泰市财政局。
债权代理人:指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协议》:指发行人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2011年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采矿权抵押合同书》:指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2011年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采矿权抵押合同书》。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1261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泰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吴元峰
联系人:朱全晓、朱致新、时元之
联系地址:新泰市翟镇泰丰路1号
联系电话:0538-7511071
传真:0538-7513469
邮政编码:271204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人:王顺华、姚延涛、刘利平
联系电话:010-88085362、88085376、88085134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人:吉爱玲、郭颖、袁轩
联系电话:010-85127601、85127672、85127795
传真:010-85127792
邮政编码:100005
(三)分销商:
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层
联系人:许彦
联系电话:0755-83516551
传真:0755-83516213
邮政编码:518034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人:夏睿、李雯雯
联系电话:010-88027195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5层
联系人:樊莉萍、陈玫颖、史超
联系电话:010-66211553、66025242、66211557
传真:010-66025253、66025241
邮政编码:100140
三、债权代理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联系人:林冠蔚
联系电话:0531-86566819
传真:0531-86968708
邮政编码:250013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人:李扬、田鹏
联系电话:010-88170735、88170738
传真:010-66061871、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五、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八层
法定代表人:刘贵彬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A座23层
联系人:王夕贤
联系电话:0531-82388127
传真:0531-82388126
邮政编码:250101
六、评估机构:山东新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花园庄东路6号7号楼D-12
法定代表人:李叙彬
联系地址:济南市花园庄东路6号济南数码港7D-12
联系人:康继燕
联系电话:0531-86952786
传真:0531-86953798
邮政编码:250013
七、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人:王军、王洋、张威
联系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八、发行人律师: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山东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华特广场B403
法定代表人:王民生
联系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
经办律师:江鲁、门志涛
联系电话:0531-82922937
传真:0531-86110845
邮政编码:25006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1年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泰矿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整。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五年票面年利率为6.7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5%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五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上调后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五年票面年利率6.75%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五年末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每个基点为0.01%。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5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发行人发布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为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十一、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二、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登记托管。
十三、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1年6月22日起,至2011年6月24日止。
十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1年6月22日。
十五、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1年6月22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六、计息期限:自2011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1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计息期限为2011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1日。
十七、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6月22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6月22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八、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6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6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3.7亿元用于新泰市柴汶河综合治理工程,5.3亿元用于新泰市麦子山区域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级。
二十四、采矿权抵押担保:经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以王家寨煤矿等17个煤矿采矿权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经山东新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等17个煤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合计为234,073.65万元。
二十五、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债权代理人。
二十六、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同意《债权代理协议》、《采矿权抵押合同书》。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的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债权代理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六)如债务转让同时变更抵押资产,相关事宜须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核批准。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6月22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6月22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金兑付日为2018年6月22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6年6月22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5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并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并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的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370000018071750
注册资本:4,480万元
住所:新泰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吴元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碳酸二甲脂、丙二醇、二氧化碳、碳酸丙烯脂销售(以上经营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漆包线、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维修;机械设备的租赁、维修;钢材、木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劳保用品、煤炭、煤矸石的销售、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2年5月13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高新科技企业投资;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城市资产运营;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
公司简况:公司系由1996年正式成立的新泰市王家寨煤矿改制而来,2004年正式更名为“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2月变更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新泰市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重点税收企业,在当地经济发展及城乡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业务分为以下几个板块:煤炭生产和销售、化工、机械制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煤炭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由分公司王家寨煤矿承担,化工业务由分公司中科化工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山东飞扬化工有限公司承担,机械制造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山东泰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山东泰丰宝源数控机床附件有限公司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则由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32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3,502.56万元,负债总额153,115.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70,233.45万元;201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2,803.84万元,利润总额13,263.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49.88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新泰市王家寨煤矿(简称“王家寨煤矿”) 改组而成,其前身王家寨煤矿于1985年4月开始筹建,依据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王家寨煤矿筹建处建立新泰市王家寨煤矿的批复》(新政函[1992]10号),王家寨煤矿于1996年3月20日正式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3年12月19日,依据新泰市人民政府《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王家寨煤矿组建集团公司的批复》(新政函[2003]37号)和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将“王家寨煤矿改制为山东泰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决定》(新国资字[2003]9号)两个文件,王家寨煤矿改制为山东泰丰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80万元,并经山东泰安岱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岱宗验内字[2003]第107号验资报告核实,股东为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简称“市国资局”)、新泰市新煤昌盛金属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后来变更为山东焱鑫矿用材料加工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焱鑫公司”)和新泰市泰山瑞源科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泰山瑞源公司”)。2004年2月3日,“山东泰丰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2月,股东山东焱鑫公司、泰山瑞原公司分别与市国资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股权全部有偿转让给市国资局,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新泰市政府2009年12月26日下发的新政字[2009]58号《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转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9年12月27日下发的新国资字[2009]67号《关于无偿划转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新泰市财政局持有的新财公司5,000万元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新泰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四、新泰市经济发展状况
新泰市位于鲁中腹地,泰沂山脉中段,西靠泰山,东接山东半岛沿海城市,南临孔子故里曲阜,北依三齐旧壤。总面积1,946平方公里,人口138.4万。新泰煤炭资源得天独厚,煤炭储量16亿吨,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新汶矿业集团位于境内,并有地方煤矿29家,年产原煤400多万吨,为全省重要能源基地之一。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全国百强县(市)中,新泰市位居第68位。2010年,新泰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百强排名中前移2个位次居第23位。在全省30强中,新泰市GDP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居第8位。2010年新泰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5.5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74.5亿元,地方财政支出完成39.3亿元。
新泰市近三年经济增长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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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新泰市财政局
新泰市近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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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新泰市财政局
新泰市近三年“两个比重”指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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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新泰市财政局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企业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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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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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
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财公司”)的前身为新泰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引进资金、提供财经信息、高技术转让、财会咨询”。新泰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2008年12月9日根据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新泰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变更为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的决定》(新政发[2008]72号),新泰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变更为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0月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高新科技企业投资;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城市资产运营;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以上经营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取得许可证后经营)”。
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新泰最大的市属煤炭企业,盈利水平良好。为了发挥其在新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作用,新泰市政府2009年12月26日下发新政字[2009]58号《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转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9年12月27日下发的新国资字[2009]67号《关于无偿划转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新泰市财政局持有的新财公司5,000万元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2月27日,新泰市财政局与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新财公司的唯一股东。新财公司股东做出决定:公司类型变更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司修改后章程,委派郭传富、郝立平、王子孝、崔登斌、董仲华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委派陈建花、张纯奎、杨新斌担任公司监事并组成监事会。随后,新财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郭传富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聘任郝立平为公司总经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公维遵、王军为监事;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陈建花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新财公司主要职能是:依法经营权属资产,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代政府筹集建设资金,承担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城乡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利用政府赋予的各项政策及职能,使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营实现自求平衡、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发展目标。
为加强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统一国有资产的调配、优化存量资产,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9年10月22日下发《关于无偿划转新泰市苇池水库管理所部分资产的通知》(新国资字〔2009〕53号),将新泰市苇池水库管理所部分资产价值2.2亿元(固定资产6,356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5,667万元)无偿划转给财政局。新泰市财政局将划转的全部资产投入新财公司。新泰市人民政府2009年10月21日下发《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划转太平山林场等单位国有资产的批复》(新政字〔2009〕49号)、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9年12月24日下发《关于无偿划转新泰市太平山林场等单位资产的通知》(新国资字〔2009〕59号),将新泰市太平山林场资产、土门林场资产等二单位资产共计20.06亿元无偿划转给新财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财公司总资产22.4亿元,净资产22.4亿元,净利润-527.6万元。
(二)山东飞扬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飞扬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由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65%、深圳飞扬实业有限公司参股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份,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泰丰矿业出资650万元,深圳飞扬实业出资3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元峰,主要经营丁二酸、丁二酸二脂、碳酸混合脂的生产及销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亿元,净资产439.2万元,2010年度公司净利润-264.8万元。
(三)新泰市惠达工贸有限公司
新泰市惠达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00万元,为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元峰,经营范围为“煤炭采掘设备、洗选设备、水泥预制件、锚固剂、木制品、橡胶制品的制造、销售;水电暖安装;建筑维修;建材、日用百货、橡胶制品销售;煤炭零售;金属网制作、销售;润滑油、润滑脂销售;矿用支护产品制造、加工、维修、销售;以下项目只限分支机构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27.7万元,净资产531.8万元,2010年度公司净利润-13.2万元。
(四)山东泰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泰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是由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元峰。该公司从事于矿山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的研发与应用,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矿用无线移动视频通讯系统、调度监控指挥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研发应用;井下供电、排水、皮带运输、泵站等远程自动化控制和无人值守系统的设计、安装。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68.4万元,净资产479.8万元,2010年度公司净利润-20.2万元。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简历
吴元峰 男,出生于1968年3月,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2月至1996年4月,在新泰市建新煤矿工作,历任机电副区长、区长、机电副矿长;1996年5月至2000年,任新泰市建新煤矿矿长、党支部书记;2000年至2004年9月,担任新泰建新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兼任新泰市谷里镇副镇长;2002年兼任新泰市谷里镇副书记;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任山东鲁能泰山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3月至今,任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董凤兰 女,出生于1970年6月,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7月至1992年3月,在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王家寨煤矿筹建处工作;1992年3月至2003年11月,在新泰市王家寨煤矿工作,历任财务科副科长、材料仓库副主任、劳资科长、经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副矿长等职;2003年11月至今,任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王 伟 男,出生于1971年12月,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7月至1996年10月,在新汶办事处中学任教;1996年10月至2000年10月,在新汶办事处党政办工作;2000年10月至2004年月,在新泰市市委办公室工作;2004年4月至2005年3月,任新泰市农税局副局长;2005年3月至今,任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书记、副董事长。
单光和 男,出生于1971年8月,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9月至1997年10月,在西张庄镇财政所工作;1997年10月至2003年9月,在西张庄镇建环土办公室工作;2003年9月至2008年4月,在新泰市韩庄煤矿工作,任矿长;2008年4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副总经理。
朱全晓 男,出生于1968年2月,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7月至1992年3月,在新泰市小港煤矿工作;1992年4月至2001年9月,在新泰市王家寨煤矿工作,历任财务科副科长、企管科长、总会计师;2001年10月至2005年3月,在泰安双丰化肥有限公司工作,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7年4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朱致新 男,出生于1973年5月,汉族,中共党员。1995年7月至2001年12月,在王家寨煤矿财务科工作;2002年1月至2005年6月,在山东赛特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科长;2005年7月至2010年1月,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科长、财务部长;2010年1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财务部长。
李振林 男,出生于1968年7月,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至1993年3月,在新泰市谷里化工厂工作;1993年3月至1995年1月,在新泰市建新煤矿工作;1995年1月至2006年10月,在新泰市建新煤矿工作,任回采区长;2006年10月至2010年1月,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回采区长;2010年1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回采区长。
林 东 男,出生于1973年2月,汉族,中共党员。1993年8月至2006年4月,在新泰市高佐煤矿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劳资科长、矿长助理;2006年4月至2007年7月,在新泰市楼德煤矿工作,任党委副书记;2007年7月至2010年1月,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党政办主任;2010年1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会秘书、党政办主任。
2、监事会成员简历
徐光法 男,出生于1963年4月,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2月至1983年5月,在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工作;1983年6月至1986年7月,在山东广播电视大学脱产学习工业会计;1986年7月至1999年1月,在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工作,历任会计主管、副科长、科长;1999年1月至2008年4月,在新泰市小港煤矿工作,任党委委员、副矿长;2008年4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公维遵 男,出生于1965年12月,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9月至1995年9月,在山东煤矿财务处工作;1995年9月至2010年1月,在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任副局长;2010年1月至今,在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任副局长,同时兼任任泰丰集团监事。
董玉超 男,出生于1965年12月,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3月至1990年5月,在新泰市建新煤矿工作;1990年5月至2000年3月,在新泰市建新煤矿工作,任技术科长;2000年3月至2006年10月,在新泰市建新煤矿工作,任副矿长、总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0年1月,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生产矿长兼总工程师;2010年1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监事、生产矿长兼总工程师。
赵西栋 男,出生于1962年12月,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5月至1987年9月,在建新煤矿工作;1987年9月至1993年,在建新煤矿工作,任机电副区长;1994年2月至1999年,在建新煤矿工作,任机电科长;2000年2月至2004年9月,在建新煤矿工作,任机电副矿长;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在鲁能西周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任机电副矿长;2005年7月至2010年1月,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机电副矿长;2010年1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监事、机电副矿长。
董士良 男,出生于1962年9月,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2月至1986年9月,在新泰市建新煤矿工作;1986年9月至2007年9月,在新泰市建新煤矿工作,历任掘进区长、运搬区长、回采区长;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站长、回采区长;2009年12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监事、回采区长。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白安军 男,出生于1954年9月,回族,中共党员。1970年9月至1995年1月,在新泰市玻璃厂工作,历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兼副厂长;1995年1月至1997年12月,在新泰市蓬布厂工作,历任党委书记、厂长;1997年12月至2003年11月,在新泰市王家寨煤矿工作,任副矿长;2003年11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
尹延周 男,出生于1962年8月,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12月至1993年7月,在新泰市小港煤矿工作;先后任机电科长、任矿长助理;1993年至2003年11月,在新泰市王家寨煤矿工作,任副矿长;2003年11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
郭英亮 男,出生于1970年4月,汉族,中共党员。1993年9月至2003年,在王家寨煤矿工作,任技术员、科长、副矿长;2008年4月至今,在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
魏 强 男,出生于1965年9月,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12月至1997年10月,在新泰市漆包线厂工作;1997年10月至2003年6月,在山东赛特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任总经理;2005年10月至今,在山东泰丰钢业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同时兼任任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城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自1998年城市化率超过30%后,中国进入了一个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时期,城市化率以每年大约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截至2009 年末,全国城市化率已达到46.59%,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然而,我国城市化水平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75%的水平,距47%的世界平均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未来十几年将是中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据预计,202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55%左右,城市人口将达到8.5亿左右。我国的城市化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这将大大拉动城市建设以及相关的城建资源性资产开发业务的需求。
2、新泰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新泰市以生态恢复、土地整理、荒山造林、河道治理等工程为重点,投资30多亿元,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并完成了七大生态建设工程:新汶矿区资源开发与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京沪、莱新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乡级以上绿色通道工程、名优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以龙廷镇为中心,建成了6,000亩杏梅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新泰市还加大了污染治理。投资3亿元建成了新泰城区、新汶城区两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8万吨;投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汶南镇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投资2亿元完成天然气工程,投资1.9亿元,建成水利项目2,620项。
(二)煤炭行业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中国煤炭产量居世界第一。据统计,2009年,全国煤炭产量完成30.05亿吨,同比增加2.89亿吨,同比增长10.64%;总销量达30.02亿吨,同比增加2.09亿吨,同比增长7.48%。2009年,全国累计进口煤炭1.26亿吨,比上年增长211.9%;出口煤炭2240万吨,比上年下降50.7%;全年净进口煤炭1.03亿吨,第一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
2009年,煤炭下游的火电、钢铁、水泥和化工四大行业快速复苏。在下游全面、快速复苏的带动下,煤炭消费量也快速增长。从宏观经济来看,本轮周期的低点出现在2008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第一季度,2009年二、三季度,GDP增速逐季回升。2010年我国GDP增速达到10.3%,宏观经济回升的态势已经基本确立。在煤炭需求上升的带动下,价格也企稳回升。
从长期看,尽管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节能技术的发展,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趋于下降,但以煤为主的情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难以改变。这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第一,在一次性能源中,煤炭的成本最低,中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储备特点决定了煤炭仍是中国最主要的一次性能源。第二,中国国民经济结构近年来有了重大调整,进入了重化工业阶段,预期10年内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仍将保持较高的水平,与此相应,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四大主要耗煤行业仍将保持快速发展,必然会带动煤炭需求稳定增长。因此,从总体来看中国的煤炭业在一定时期内仍具有明显的成长性。
(三)精细化工行业现状及前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精细化工门类已达25个,品种达10万多种,已建成精细化工技术开发中心10个,精细化学品生产能力近1,550万吨/年,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2008年,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12,800.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49%。2009年,我国精细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14,148.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5%,增幅有所回落。2009年,我国化工精细化率约为45%,但与国外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低档产品居多;精细化率低,附加值不高;生产技术水平低下;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环境污染成为重要制约因素。
近几年来中国原料化工取得超乎寻常的发展,原料化工的飞速发展也为精细化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我国精细化工正迎来迅猛发展的黄金期。但目前我国农药、染料、涂料、橡胶加工等传统精细化工行业面临着“量有余而质不足”的局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精细化工产业已走到一个关键的节点,转变思路、强化创新将成为产业振兴的必然选择。金融危机后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我国作为具有发展前途的新兴精细化工基地,产业竞争能力逐步显现。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公司是新泰市的国有龙头企业,在2008年新泰市规模以上重点企业中综合排名第四位,在2009年全国煤炭企业百强中排名第58位。公司先后获得中国企业改革创新典型示范单位、山东省管理创新十佳企业、山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山东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省级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新财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新泰市最大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它的成立与运作,使发行人告别了单纯依靠煤炭经营的时代,同时,使泰丰集团向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迈进了一大步。在运作上,新财公司作为新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和资产运营的主体,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运营和资金筹措、投资和管理,在市辖区范围内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基本上没有外来竞争,处于行业垄断地位。
山东飞扬化工有限公司是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飞扬实业有限公司合资建立,由泰丰矿业集团控股的精细化工企业。深圳市飞扬实业有限公司在深圳拥有3家合资企业,在涂料、尼龙酸二甲酯、氯丙烯和碳一化学系列中研发出16个自主创新产品,其中有10项为国内首创,7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山东飞扬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尚处于建设期,但是凭借集团公司雄厚的资金实力支持和深圳飞扬先进的技术研发手段,将会成为新泰市精细化工行业中有力的竞争者。
(二)竞争优势
1、突出的区位竞争优势
公司位于山东省新泰市,东临青岛、日照两大港口,磁莱铁路贯穿矿区与津浦、胶济铁路干线相连。京沪高速公路穿越矿区,另有蒙馆、博徐、泰莱等公路干线与104国道相接。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优越,通讯设施完善。矿区临近莱芜电厂、莱城电厂、莱芜钢铁集团公司等用煤大户。从发行人矿区到达省内主要煤炭市场集中地和港口的运输费用具有一定价格优势。
公司的大量煤炭出口国外,由于公司距离港口距离近,因而交通运输费用低。公司到达日照口岸,经火车运输仅433公里;到达胶州,经火车运输仅358公里,在国内煤炭出口企业中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公司的煤炭出口海运费用较低。我国煤炭出口的目的地大多在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从山东沿海口岸装船发货的海运费用较低,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煤炭运输方式灵活。由于与日照港口较近,既可用铁路运输,又可通过公路运输,可有效解决煤炭运输问题。
2、矿产资源优势
公司占有较丰富的煤炭、石灰石等矿藏。公司现占有煤炭储量3,200万吨,其中:王家寨煤矿2,800万吨、莲花山煤矿300万吨、翟镇煤矿100万吨;西周煤田和果园煤田已完成精查,增加可开采储量4,500万吨。公司已获得新泰市汶南镇的石灰石储量13亿吨。目前,公司正实施走出去、占领资源战略,在山西、内蒙、新疆等地购买资源,并已经初见成效。
3、多元化经营优势
近年来,泰丰集团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实现了从“资源依赖型”向“多元化可持续发展型”的战略转型。中科化工是泰丰集团的第一个精细化工企业,主要生产碳酸二甲酯、丙二酸,是目前国内碳酸二甲酯单套生产能力较大的专业化生产企业。为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泰丰集团向下游延伸拉长产业链,投资3.5亿元建设飞扬化工项目,引进新工艺,生产碳酸二甲酯的下游产品,形成年产4万吨碳酸混合酯和3万吨丁二酸生产能力,实现了精细化工产业的产品升级和持续发展。
公司依靠新泰市南部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利用国家对水泥项目关小上大、新型环保的政策要求,与中联集团合资建设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项目。项目总投资7亿元,目前已经通过国家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已基本完成,上半年即可动工建设。公司还将与诸城新水管业联合,投资1.6亿元建设了泰丰新水管业项目,主要生产各种城市基础建设用管。
从2009年开始,发行人开始从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目前,市政府已经批准了发行人的子公司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代建新泰市柴汶河综合治理工程和新泰市麦子山区域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并给予一定的投资回报,这必将为泰丰集团的发展壮大提供新的动力。
4、政府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新泰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基础设施需求逐渐增加,为此,新泰市政府2009年批准成立新财投资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及城市资产运营业务。发行人是新泰市市属重点企业,企业管理经验丰富;同时,发行人近几年出资建设了泰丰路及新泰市经济开发区道路,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因此,为了加快新泰市城市建设步伐,同时为了做大做强发行人规模和实力,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9年12月将其持有的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使其成为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泰丰集团行使出资人职责,统筹本身的煤炭主营业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业务的健康发展。
5、良好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作为新泰市重点国有企业,全国煤炭百强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与众多金融机构建立了密切、长久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各大商业银行的良好合作,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将得到有利的信贷支持,业务拓展能力也有了可靠的保障,并为发行人开展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公司是以煤为主、多种产业共同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长期坚持以煤炭为主业的发展,并逐步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努力延伸煤炭产业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目前,形成了以煤炭为主,精细化工等多种产品多元经营的格局。公司煤种主要为气肥煤,非煤产品主要涉煤化工相关的丁二酸、碳酸二甲酯、丙二醇等。
同时,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收入比较稳定,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开始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目前已经以代建模式建设了新泰市柴汶河综合治理工程和新泰市麦子山区域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预计上述项目的实施将会为发行人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2、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表10-2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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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是一家以煤炭为主,实行多元化经营的综合性企业。2010、2009、2008年,公司煤炭产量分别为96.30万吨、97.20万吨、94.82万吨,销量分别为100.10万吨、94.85万吨、82.02万吨,产销量均稳步上升。除了煤炭外,公司非煤产品主要由中科化工和飞扬化工(公司持股65%)负责经营,2010、2009、2008年丁二酸产量分别为1,151吨、797吨、362吨,销量分别为1,091吨、920吨、289吨;2010、2009、2008年碳酸二甲酯产量分别为8,424吨、9,151吨、10,348吨,销量分别为9,157吨、9,847吨、10,031吨;2010、2009、2008年丙二醇产量分别为7,046吨、7,408吨、8,348吨,销量分别为6,996吨、7,501吨、8,681吨。化工产品产销量保持稳定。公司油品业务主要由惠达工贸下属的泰丰集团加油站对外销售汽柴油形成的贸易收入,该业务收入及规模不大,但相对较为稳定。
(二)未来发展规划
立足目前产业布局,优化提升运行质量,通过投入扩规,拉长产业链,将化工、机械制造做成细分行业的巨人。在此基础上,积极走出去寻求资源,实施扩源储备。同时,抓住新泰市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需求不断加大的机遇,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投资,在这一行业做强做大,为集团多元化发展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进行了三年连审。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审计结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327号)。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2010年、2009年及2008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2010年、2009年和2008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表11-1 发行人2010、2009、200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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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 发行人2010、2009、2008年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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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 发行人2010、2009、2008年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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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2010年、2009年和2008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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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止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所属的王家寨煤矿等矿井地处柴汶河北岸。柴汶河是大汶河的最大支流,为新泰市排泄洪水的主干河道,由于柴汶河建国以来未经过系统全面的治理,目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007年8月17日,新泰市突降大雨,汶河水位暴涨,冲毁汶河大堤约50米左右,洪水通过煤矿用于井下水砂充填的废弃砂井,溃入华源有限公司矿井下,造成了近200人淹死井下的惨剧。柴汶河一旦发生洪灾,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矿井安全。为了提高柴汶河的防洪能力,防止悲剧再次发生;同时,按照谁受益谁出力的原则,市政府委托山东泰丰矿业集团出资进行柴汶河的综合治理。
发行人是新泰市最大的市属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主要业务为煤炭经营。近年来,为了摆脱仅依靠煤炭的单一经营模式,发行人制定了多元化经营战略,逐步向跨行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发展。基础设施投资的安全性较高且收益稳定、可预测性强,并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为建设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在充分考虑自身资金实力情况以及企业跨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后,发行人决定投资建设新泰市麦子山区域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将主要用于新泰市柴汶河综合治理工程和新泰市麦子山区域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小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均不超过各项目总投资的60%,补充营运资金部分,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13-1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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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新泰市柴汶河综合治理工程
1、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山东省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泰市柴汶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农经[2010]60号)、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泰市柴汶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新发改 [2010]47号)批准。
2、项目建设地点
治理柴汶河新泰市境内长57.25km的河段。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下转B7版)
年份 | 地区生产总值(GDP) | 百强县排名 | ||
总值(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全国 | 全省 | |
2008 | 433.3 | 13.7% | 27 | 10 |
2009 | 500.1 | 14.0% | 25 | 10 |
2010 | 585.5 | 17.0% | 23 | 8 |
年份 | 财政总收入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 可用财力 (亿元) | 财政总支出 | |||
总值 (亿元) | 比上年 增长率 | 总值 (亿元) | 比上年 增长率 | 总值 (亿元) | 比上年 增长率 | ||
2008 | 48.0 | 37.2% | 19.6 | 20.2% | 25.5 | 24.6 | 4.1% |
2009 | 55.3 | 15.0% | 23.3 | 18.9% | 31.3 | 30.8 | 25.2% |
2010 | 74.5 | 37.0% | 30.0 | 28.8% | 34.4 | 39.3 | 27.4 |
年份 | 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 | 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 |
2008 | 11.1% | 76.0% |
2009 | 11.1% | 79.1% |
2010 | 12.7% | 72.3%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煤炭 | 386,886,846.56 | 334,814,971.89 | 309,632,716.33 |
化工 | 132,256,871.64 | 108,655,257.97 | 149,693,272.38 |
油品 | 8,894,688.19 | 5,963,252.59 | 6,200,852.01 |
合 计 | 528,038,406.39 | 449,433,482.45 | 465,526,840.72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23,502.56 | 392,218.39 | 142,283.95 |
流动资产合计 | 170,191.29 | 140,753.89 | 120,461.51 |
固定资产合计 | 34,121.31 | 30,934.94 | 18,411.39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合计 | 218,613.31 | 219,034.56 | 3,016.05 |
负债合计 | 153,115.39 | 129,910.82 | 108,486.51 |
流动负债合计 | 152,628.38 | 122,344.61 | 104,770.87 |
长期负债合计 | 487.01 | 7,566.21 | 3,715.6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270,233.45 | 262,061.19 | 33,515.13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52,803.84 | 44,943.35 | 46,552.68 |
主营业务利润 | 27,507.11 | 21,678.83 | 23,550.08 |
营业利润 | 13,627.41 | 13,957.48 | 15,553.42 |
利润总额 | 13,263.25 | 12,657.85 | 15,524.36 |
净利润 | 9,249.88 | 9,066.77 | 11,799.28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 | 58,420.54 | 53,474.36 | 55,052.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 | 75,997.86 | 49,524.99 | 38,866.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77.32 | 3,949.38 | 16,186.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 | - | 19.6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 | 2,811.16 | 7,745.75 | 7,720.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1.16 | -7,726.07 | -7,720.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 | 194,324.92 | 180,672.86 | 129,253.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 | 168,639.44 | 177,483.13 | 133,741.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85.48 | 3,189.73 | -4,488.09 |
项目 | 2010年度/末 | 2009年度/末 | 2008年/末 |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 | 34.88 | 29.01 | 34.97 |
存货周转率(倍) | 8.40 | 5.95 | 5.77 |
利润率(%) | 52.09 | 48.24 | 50.59 |
总资产收益率(%) | 2.18 | 2.31 | 8.29 |
净资产收益率(%) | 3.42 | 3.46 | 34.91 |
流动比率(倍) | 1.12 | 1.15 | 1.15 |
速动比率(倍) | 1.10 | 1.13 | 1.10 |
资产负债率(%) | 36.15 | 33.12 | 76.25 |
EBITDA利息覆盖倍数(倍) | 3.93 | 5.91 | 5.04 |
序号 | 资金用途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计划使用额度 (万元) | 募集资金安排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资金安排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
1 | 新泰市柴汶河综合治理工程 | 63,465.83 | 37,000.00 | 37% | 58.30% |
2 | 新泰市麦子山区域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 | 89,880.00 | 53,000.00 | 53% | 58.97% |
3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 | 10,000.00 | 10% | - |
小计 | 153,345.83 | 100,000.00 | - | - |
发行人:
主承销商: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