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19 股票简称:ST天宏 编号:临2011-012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2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侠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4,414,9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9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崔白参加本次会议,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公司生产的高效减水剂产品已在市场上销售,为满足建筑混凝土行业市场需求,公司拟生产该系列膨胀剂、早强剂、防冻剂等产品,为此,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及销售”,并需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造纸、纸制品及纸料加工、销售。化工产品(有毒除外)、印刷物资的销售。机械加工。物业管理。造纸原料的开发、废纸收购、碱木素、木质素磺酸盐、有机肥、黏合剂的生产、销售;农作物种植及销售;房屋租赁;机械租赁。
现增加修改为:《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造纸、纸制品及纸料加工、销售。化工产品(有毒除外)、印刷物资的销售。机械加工。物业管理。造纸原料的开发、废纸收购、碱木素、木质素磺酸盐、有机肥、黏合剂的生产、销售;农作物种植及销售;房屋租赁;机械租赁;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及销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4,414,958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