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35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6月23日,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1年6月17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1-37号公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信息披露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制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4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36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6月23日,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1年6月17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本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6月23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37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大东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5号文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138,6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2,24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9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299,999.1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截止2011年5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5,863.2万元,剩余9,166.8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年产1.2 万吨生态型食品用(BOPP/PP)复合膜技改项目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1,145.7万元;年产6 万吨新型功能性BOPET包装薄膜建设项目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4,717.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截至2011 年12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资金约为6,000万元(年产6 万吨新型功能性BOPET包装薄膜建设项目约6,000万元,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作为募投项目的尾款,将于所有项目竣工投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经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已于2011年6月2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公司通过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同等数额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90万元。
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①因公司产能扩张,所需流动资金总额增长,存在资金缺口;②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本公司属于资金投入密集型企业;③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对信用良好的长期合作经销商和客户适当放宽销售信用政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也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银飞、戴立中、朱锡坤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八、保荐意见
保荐人经认真核查后,认为:
(一)大东南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符合规定
大东南本次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三项规定。
(二)大东南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符合规定
大东南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50,299,999.10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60,000,000 元,比例低于50%,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四项规定。
(三)大东南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程序符合规定
1、截至2011年6月21日大东南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五项规定。
2、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取得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八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公告程序等,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9条规定。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大东南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六项规定。
(五)大东南已就《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事项作出相应承诺
保荐人注意到,公司就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作出承诺:
1、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4、使用期限到期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6、履行有关的公告等程序。
在公司确保符合上述条件并认真履行承诺的前提下,保荐人同意大东南实施本次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