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9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经理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捕捉其套利机会。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现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谨慎地进行投资,以追求较为稳定的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7、基金建仓期
本基金的建仓期不超过6个月。
(二)投资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债券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6)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1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限制。
3、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三)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统一指数, 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 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 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具有权威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债券指数。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主要固定收益类证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有其它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有更科学客观的权重比例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3月31日。
2.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2.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766,613,496.84 | 86.25 |
其中:股票 | 766,613,496.84 | 86.25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4,761,083.00 | 5.04 |
其中:债券 | 44,761,083.00 | 5.04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71,721,020.98 | 8.07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5,776,131.53 | 0.65 |
7 | 合计 | 888,871,732.35 | 100.00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7,430,000.00 | 0.84 |
B | 采掘业 | 106,823,096.79 | 12.13 |
C | 制造业 | 520,873,474.04 | 59.13 |
C0 | 食品、饮料 | - | -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99,297,892.81 | 22.63 |
C5 | 电子 | 34,370,567.65 | 3.90 |
C6 | 金属、非金属 | 47,340,711.56 | 5.37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45,776,383.99 | 16.55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52,907,307.22 | 6.01 |
C99 | 其他制造业 | 41,180,610.81 | 4.68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7,518,522.69 | 1.99 |
E | 建筑业 | 18,930,000.00 | 2.15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0,421,344.00 | 2.32 |
G | 信息技术业 | 15,655,875.00 | 1.78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9,072,259.20 | 2.17 |
I | 金融、保险业 | 36,504,925.12 | 4.14 |
J | 房地产业 | 3,384,000.00 | 0.38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766,613,496.84 | 87.03 |
2.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300169 | 天晟新材 | 940,000 | 35,767,000.00 | 4.06 |
2 | 002061 | 江山化工 | 2,009,970 | 30,752,541.00 | 3.49 |
3 | 600160 | 巨化股份 | 1,170,000 | 29,214,900.00 | 3.32 |
4 | 600636 | 三爱富 | 1,111,191 | 27,390,858.15 | 3.11 |
5 | 600582 | 天地科技 | 1,100,000 | 26,356,000.00 | 2.99 |
6 | 000400 | 许继电气 | 700,200 | 24,226,920.00 | 2.75 |
7 | 600436 | 片仔癀 | 400,000 | 24,072,000.00 | 2.73 |
8 | 600071 | 凤凰光学 | 1,906,871 | 24,026,574.60 | 2.73 |
9 | 600583 | 海油工程 | 2,800,148 | 23,857,260.96 | 2.71 |
10 | 000755 | 山西三维 | 1,865,031 | 23,424,789.36 | 2.66 |
2.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40,032,000.00 | 4.54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4,729,083.00 | 0.54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44,761,083.00 | 5.08 |
2.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10112 | 21国债⑿ | 400,000 | 40,032,000.00 | 4.54 |
2 | 122967 | 09闽漳龙 | 47,220 | 4,729,083.00 | 0.54 |
2.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2.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2.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2.8.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8.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2.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790,430.42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738,990.40 |
5 | 应收申购款 | 3,246,710.7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5,776,131.53 |
2.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2.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300169 | 天晟新材 | 35,767,000.00 | 4.06 | 网下新股中签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至时间2010年12月31日)
阶段 | 净值 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基金成立(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14.46% | 1.18% | 6.98% | 1.32% | 7.48% | -0.14%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单笔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100万≤M<300万 | 1.2% |
300万≤M<500万 | 0.8%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按持有期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
注: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转换费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1: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注2: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
注3:关于转换费用的其它相关条款请详见公司网站的有关临时公告。
(三)其他费用
1、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2、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 主要更新内容 |
三、基金管理人 |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
四、基金托管人 |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
五、相关服务机构 | 更新了部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信息。 |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对“(一)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场所”中部分直销和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
九、基金的投资 |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
十、基金的业绩 | 对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对“(六)基金电子交易服务”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对“(八)预约交易”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披露了自2010年11月12日至2011年5月11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