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11—014
B 900922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事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案基本情况
2010年2月12日,本公司公告关于诉上海唯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荣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一案(详见2010年2月12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二、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四(商)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确认被告上海唯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荣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签订的关于转让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的协议,相对于原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效。
2、对原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61,825.63元,由原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74,550.42元,由被告上海唯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被告上海荣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人民币187,275.21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原告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准备相关资料提起上诉。因无法确定最终诉讼结果,本诉讼对我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目前尚不确定。
本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101)沪二中民四(商)初字第29号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