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时娜
被称为深圳前海“基本法”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昨日提交深圳人大终审,有望在下周表决通过后开始施行。
作为国家金融创新和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窗口,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称“前海合作区”)的定位被视作中国的“曼哈顿”,将随着“基本法”的确定驶入开发建设快车道。中国的“曼哈顿”即将启航。
根据终审稿,前海合作区将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创新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业;承担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引领区的功能,建设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前海合作区将致力打造最优的经商环境。前海合作区将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商事登记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在企业设立、经营许可、人才引进、产权登记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落户企业将享有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减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并将率先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有关先行先试的内容。
终审稿更加突出了前海管理局的经济建设职能,合作区内一些行政管理职能划由辖区政府或有管理权的深圳市政府部门承担;合作区的土地利用被规定应当主要采取租赁、合作等形式,严格控制转让;此外,此前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市人大或政府法规规章可不适用于前海”的内容,以及过渡期的安排方面的内容等被删除。
“前海目前正处于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任务艰巨的起步阶段,将前海管理局的职能定位为着重于经济建设,有利于其集中精力搞好体制机制创新和经济发展模式创新。”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荣生说。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表示,“基本法”的敲定将使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推进有法律依据,有利于相关具体项目的落地及各阶段目标的实现,前海的开发建设由此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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