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1-031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补充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按照相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补充协议》中第一条“为了增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甲方将会根据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用款进度,以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各种具体存放方式下的明细按月向丁方报送。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的本息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公司存单不得质押。”的规定,公司决定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3001613535053012930)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下表所示的定期存单方式存放:
存入方式 | 存单号 | 金额 (万元) | 期限 |
一年定期存款 | 330100091502 | 1100.00 | 2011年6月2日-2012年6月2日 |
六个月定期存款 | 330100091503 | 1100.00 | 2011年6月2日-2011年12月2日 |
上述定期存单的存放受《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补充协议》的约束,也不做任何质押。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补充协议》的规定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取。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视资金的使用进度,合理运用各种存款方式,加强对募集资的管理,努力提高资金收益率。同时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可以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基础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有利于全体股东的a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一)众合机电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未违反众合机电《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众合机电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可以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基础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众合机电在决定本次事宜前,已与保荐人进行了充分沟通,且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的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