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1-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11-1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 年11 月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事项,与深圳吉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财务资助框架协议》,深圳吉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3.4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偿还逾期银行债务。根据《财务资助框架协议》,公司、深圳吉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协议》,借款金额16700万元,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450万元。(相关公告见2010年12月2日、12月15日、12月24日、12月28日、2011年1月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鉴于上述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借款已到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即将到期,经公司与深圳吉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商,双方签订《财务资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如下:
双方同意,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的委托借款到期后展期六个月,展期起始日期以银行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计算。展期期间借款条件按照双方《财务资助框架协议》执行,借款展期手续办理期间,深圳吉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收取相应协议、合同约定的罚息,按照约定利率收取利息。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