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1-01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通知,其于2011年6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了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车轼先生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本次增持前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车轼先生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是一致行动人。
车轼先生持有公司8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
东方海洋集团持有本公司6,1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2%,车轼先生是东方海洋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其45%的股权。
车轼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9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0%。
五、本次增持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1年6月22日,车轼先生增持公司45,200股股票,平均价格13.84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85%。上述增持后,截至2011年6月24日,车轼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69,04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1%。
六、承诺事项
车轼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人之五十;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窗口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过计划增持限额。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