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证券简称:联信永益公告编号: 2011-018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6月21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3层307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范玉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支晓强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由李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1-019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1,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71.3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928.63万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2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增加募集资金净额840.3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768.93万元。
二、已披露的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 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4,0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1 亿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0年10月30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辉煌时代大厦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冠城.名敦道A10写字楼,项目总价款为17,988.46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5,700万元补充用于此次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场所的购置。
2、截至目前,公司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合计5037.58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及生产经营需求,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对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增资必要性
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50万元,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专业技术服务。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33,420.08 万元,净资产12,615.42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375.00 万元。
为支持公司信息公司的发展,满足招标项目对信息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公司以超募资金向信息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资后,信息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50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增资,不但可以增强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而且能够扩大其市场份额,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四、公司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50万元。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增资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划,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超募资金向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八、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可以增强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助于扩大其市场份额,有利于促进联信永益持续发展。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截至目前,该事项已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联信永益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1-020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6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4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3层307B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监事会主席王振山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增资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划,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