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1-025
转债代码:125709 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 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1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6.95%的股份)提交的《关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提议201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交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增加上述提案使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已将更新后的《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刊登在2011年6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1年6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1年6月23日15:00至2011年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义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2名,代表股份3,695,382,5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名,代表股份2,784,843,9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5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53名,代表股份910,538,5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672,614,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8%;反对票15,713,9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43%;弃权票7,053,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19%。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672,710,7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9%;反对票15,617,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42%;弃权票7,053,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19%。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673,402,2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41%;反对票14,806,0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40%;弃权票7,174,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19%。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0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红的资金主要用于技改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669,341,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0%;反对票24,041,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65%;弃权票1,999,8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5%。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60,844,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5.37%;反对票15,259,5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16%;弃权票7,092,3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47%;关联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3,212,186,105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673,383,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40%;反对票15,573,1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42%;弃权票6,426,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1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673,899,0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42%;反对票19,036,7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52%;弃权票2,446,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60,076,6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5.22%;反对票18,882,5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91%;弃权票4,237,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88%;关联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3,212,186,105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大会上就2010年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情况作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董寒冰、贺维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