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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1-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1-009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为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0日

      ●除息日:2011年7月1日

      ●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7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80,954,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19,047,732.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发放年度:2010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6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

      5、对于公司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5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04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0日

      除息日:2011年7月1日

      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6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派息实施办法

      1、第一大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地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话:0512—63272395、0512-63272489

      传真:0512-63271866

      联系人:彭美娥、陈海娟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