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3 证券简称:南海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1-018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送红股0.20股,每10股送红股2股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0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1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7月4日
● 现金红利到账日:2011年7月7日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10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71,068,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2股、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3、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6元/股;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由其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0元/股;QFII股东的红利按税后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6元/股。
二、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0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7月4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7日
三、分派对象
截至2011年6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办法
公司本次红利派发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派发股票股利的办法
派发股票股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每10股送2股的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派发股票股利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派发股票股利方案。
五、派发股票股利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送红股 | 变动后股本 | 占总股本比例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71,068,419 | 54,213,684 | 325,282,103 | 100% |
六、本次派发股票股利后,按照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72元。
七、咨询联系方式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建行大厦21楼
邮编:528200
电话:0757-86280996
传真:0757-86328565
八、备查文件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6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