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1-10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仁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提名周仁强先生、屠筱北先生、李俊杰先生和李洁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
同意提名刘先福先生和孟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
同意提名胡滨先生、杨棉之先生和杜成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建议薪酬方案(含税):
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董事长将每年分别收取人民币720,000元的薪酬。此外,于完成一年服务后,董事长可收取一笔花红。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的三个年度分别收取人民币60,000元的花红。
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其它每位执行董事将每年分别收取人民币504,000元的薪酬。此外, 其它每位执行董事于完成一年服务后可收取一笔花红。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的三个年度分别收取人民币42,000元的花红。
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每位非执行董事将不领取董事费。
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每位境内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各年董事费分别为人民币80,000元。
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每位境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各年董事费分别为人民币120,000元。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于完成一年服务后将不会收取任何花红,亦无须与本公司签署任何董事合约。
出席董事会议的各位独立董事未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一致认为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水平。
三、审议通过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2011年8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地址举行,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谢新宇先生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出有关会议的召集通知,及准备H股通函—“第六届董事会及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及建议酬金通函”的印刷和寄发。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执行董事
周仁强先生,1955年出生,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1984年获得广西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学位。曾先后担任安徽省委政策研究室巡视员、处长和主任助理,铜陵市政府市长助理,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兼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八届委员。于2010年3月26日获选为本公司董事长。
屠筱北先生,195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1984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曾任安徽省交通厅基建处处长、安徽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和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在运输业拥有超过30年的丰富经验。屠先生在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担任董事并被任命为本公司总经理,在第二、三、四、五届董事会担任董事并被推举为副董事长。现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俊杰先生,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部长,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营运处副处长、蚌埠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安徽省现代交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安徽省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人事处处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李先生在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担任董事并被任命为副总经理,现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洁之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安徽省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安庆市审计局副局长等职,2000年调入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任财务处处长,现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非执行董事
刘先福先生, 1964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一九八四年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曾任交通部审计局(审计署驻交通部审计局)处长,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计划财务部经理,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主任,曾兼任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监事。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财务总监,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孟 杰先生, 1977年出生,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二OO二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2002年8月至今在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股权管理一部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股权管理一部总经理,兼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滨先生, 1971年出生,法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法与金融研究室主任,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主任,中小银行研究基地副主任。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北京联谊会副秘书长、国家开发银行特聘专家、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精达股份(600577)独立董事、澳大利亚孟纳士大学荣誉研究员。
杨棉之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财务学)博士,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年被遴选为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2010年入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兼任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东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成志先生,1972年出生,国际工商管理硕士,香港永久居民。2005年至今任职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现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附: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胡滨先生、杨棉之先生和杜成志先生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胡滨先生和杨棉之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杜成志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杜成志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杜成志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杨棉之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和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两类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胡滨,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滨
2011年6月24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杨棉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和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两类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棉之
2011年6月24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杜成志,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成志
2011年6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1-11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卫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卫生先生和董志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此外,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一聪先生被推举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杨一聪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建议薪酬方案(含税):
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监事会主席将每年分别收取人民币504,000元的薪酬。此外, 监事会主席每完成一年的服务后有权收取人民币42,000元的花红。
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职工代表监事将每年分别收取人民币324,000元的薪酬。此外, 职工代表监事每完成一年的服务后有权收取人民币27,000元的花红。
由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起三个年度,其余监事将不领取监事费。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卫生先生,1954年出生,高级政工师。1979年毕业于安徽劳动大学哲学专业。曾先后担任安徽省委组织部干审处巡视员、一级巡视员、副处长、处长,安徽皖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曾兼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于2010年3月26日获选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董 志先生, 1980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二OO五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曾任职于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程部,曾兼任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职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股权管理一部,兼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一聪先生,1956年出生,高级政工师,1982年毕业于安徽工学院,曾任安徽省汽车运输管理局政治处主任、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政治处主任、纪委书记、安徽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纪委书记,于人事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在本公司第二、三、四、五届监事会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宣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1-12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11年 8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会议预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以逐一表决方式选举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普通决议案)
2、以逐一表决方式选举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普通决议案)
3、决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薪酬,及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的条款。(普通决议案)
上述候选人简历、薪酬方案详见公司第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一份载有第六届董事会及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及建议酬金的股东通函,将寄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五、出席人员资格:
1、截至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内及境外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或之前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亦可于2011年7月22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开始前二十四小时或以前交回本公司,方为有效。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登记时间:2011年7月22日(或之前)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七、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邮政编码:230088
八、联系人姓名:韩榕、丁瑜
联系电话:0551-5338697、3738923、3738922、3738989
传真:0551-5338696
九、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式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如无任何指示,则受托代表可自行决定投票或弃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以逐一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普通决议案) | |||
选举周仁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 ||||
选举屠筱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 ||||
选举李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 ||||
选举李洁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 ||||
选举刘先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 ||||
选举孟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 ||||
选举胡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 ||||
选举杨棉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 ||||
选举杜成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 ||||
2、 | 以逐一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普通决议案) | |||
选举王卫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 ||||
选举董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 ||||
3、 | 决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薪酬,及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的条款。(普通决议案) |
附件二、出席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1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