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悟至随州高速公路试运营收费的公告
2011-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1-014
关于大悟至随州高速公路试运营收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公司投资建设的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随(州)段已于6月26日通过交工验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悟至随州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函【2011】116号),大随高速公路自2011年6月28日开始试运营收费(收费暂行标准附后)。试运营满2年后,正式核定通行费收费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特许权协议的批复》(鄂政函【2011】12号),大随高速公路收费年限为30年,从实际收费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大随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
| 序号 | 类 别 | 客 车 | 货 车 | 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
| 一 | 小客货 | 17座及以下 | 2吨及以下 | 0.70 |
二 | 中客货 | 18—30座 | 2吨以上—5吨 | 1.313 |
| 25座及以下 卧铺车 | ||||
三 | 大客货 | 31—50座 | 5吨以上—10吨 | 1.75 |
| 26座及以上 卧铺车 | ||||
| 四 | 特客货 | 51以上 | 10吨以上—15吨 | 2.10 |
| 五 | 特 货 | 15吨以上—20吨 | 2.45 | |
六 | 特大型货车 | 20吨以上 | 每增加5吨在特货的基础上增加0.7元/车公里 |
注:1、通行费收费金额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收费金额尾数<2.5元舍为0;2.5元≤收费金额尾数<7.5元归为5元;收费金额≥7.5元归为10元。
2、当计重设备因故不能使用时,载货类汽车执行此标准。
大随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 项 目 | 收费标准 | |
| 基本费率1 | 0.11元/吨公里 | |
| 正常装载部分≤10吨 | 基本费率1 | |
| 10吨<正常装载部分≤40吨 | 从基本费率1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1的一半 | |
| 正常装载部分>40吨 | 基本费率1的一半 | |
| 部 分 | 基本费率2 | 0.1元/吨公里 |
| 超限率≤30% | 按其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费率计费(费率计算方法同正常装载部分)。 | |
30%<超限率≤100% | 正常装载部分按基本费率1为标准计算的费率计费;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费率计费;其他部分按基本费率2的1—4倍线性递增确定费率计费。 | |
超限率>100% | 正常装载部分按基本费率1为标准计算的费率计费;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费率计费;其他部分按基本费率2的5倍确定费率计费。 | |
备注:计重收费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