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1-023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1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陈钦发先生因身体原因住院接受治疗,特委托董事陈钦武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全文于2011年6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及草案修订说明同时于2011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于2011年6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两项议案,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第3项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11年3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1-00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第二条第(十五)款: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由于公司拟在2011年8月份公布《2011年半年度报告》,为避免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时间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公布时间产生冲突而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拟在《2011年半年度报告》公布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1-024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飞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核实后,认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条件,其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1-025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文件已于2011年3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沟通,公司对于2011年3月9日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11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激励计划草案“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中“(二)激励对象的范围”进行修改:
修改前: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45人,包括:
……
修改后: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包括:
……
二、对激励计划草案“五、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进行修改:
修改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 李丽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55 | 9.48% | 0.29% |
| 沈焰雷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25 | 4.31% | 0.13%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43人) | 442 | 76.21% | 2.37% | |
| 预留 | 58 | 10% | 0.31% | |
| 合计(145人) | 580 | 100% | 3.10% | |
修改后: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 李丽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55 | 9.48% | 0.29% |
| 沈焰雷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25 | 4.31% | 0.13%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6人) | 442 | 76.21% | 2.37% | |
| 预留 | 58 | 10% | 0.31% | |
| 合计(138人) | 580 | 100% | 3.10% | |
三、对激励计划草案“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中“(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第3点进行修改:
修改前: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
2、……
3、齐心文具 2010年净利润不低于3400万元。
修改后: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
2、……
3、齐心文具 2010年净利润不低于3250万元。
备注: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时,由于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当时只能预估数据,所以最初设定的授予条件之一是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400万。随后,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司进行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对于公司损益项目中,应归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部分项目做出了划分调整,故公司最后以最终审计数为准,将授予条件做了小幅调整,由原来的3400万调整为3250万。
特此说明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