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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的公告
    2011-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1-018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24日,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里扬”)与台州吉利豪鑫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豪鑫”)、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控股”)在浙江台州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概况

      (一)甲方: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台州吉利豪鑫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

      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螺洋汽车工业城内

      法定代表人:潘剑彪

      经营范围:汽车变速器、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制造、销售。

      (三)丙方: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捌亿叁仟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

      法定代表人:李书福

      经营范围:汽车的销售,实业投资,机电产品的投资,教育、房地产投资,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方式

      1、甲、乙、丙三方同意将共同投资组建设立合资公司,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专业从事乘用车MT变速器的制造与销售,各方将在充分论证调研后,协商确定新组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金规模以及各方的持股比例,由万里扬控股。

      2、合资公司地址设于浙江省台州市。合资公司成立后,各方同意投入生产线设备与规范的软件设施迅速达到年产15万台乘用车MT变速器能力水平,并在三年内形成年产60万台变速器的综合能力,满足丙方的产业布局。

      3、甲、乙双方将实现技术与资源互补,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开展业务和市场创新。合资公司成立后,甲方将凭借已有的变速器前沿技术优势,对产品制造做出持续的技术支持,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乙方将发挥现有优势,在维护原有优质客户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力求合资公司做强做大乘用车变速器的销售。

      4、丙方作为整车企业同意给予同类配套厂商的任何优惠政策均将适用于合资公司,并与合资公司建立长期的优先采购战略关系,共同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变速器以及服务。

      (二)战略合作目标

      通过紧密的战略合作,使生产的乘用车变速器以更加优越的品质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为乘用车变速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做出持续贡献。

      三、战略合作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与吉利豪鑫、吉利控股确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及进一步深入合作,提升公司在乘用车变速器市场领域的开拓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一)本合作意向书仅为原则性和框架性约定,约定条款仅表明意向书签订之日全体各方的立场,不代表全体各方就潜在业务关系的最终协议。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将由三方进一步商讨并另行签订合作协议确定。

      (二)合作协议的签订时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与比例、项目投资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合作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而导致合作金额减少以及合作终止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有关意向书项下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后续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