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1-02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及所涉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公司拟以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825,181,106股股份以及人民币269,005.23万元的现金全额认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展”)非公开发行的1,638,336,654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24号),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23号),对本公司公告深发展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核准豁免本公司因以资产及现金认购深发展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深发展1,638,336,654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深发展2,683,659,341股股份,约占深发展总股本的52.3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获悉,深发展亦于2011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22号),核准深发展向本公司发行1,638,336,65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向本公司募集269,005.23万元人民币,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批复以及本公司与深发展签署的协议约定办理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