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 证券代码000776 公告编号:2011-06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长春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设立长春分公司专职从事公司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区域内证券营业部的管理,不直接经营证券经纪业务,也不从事投资银行等任何其他业务。
公司设立长春分公司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