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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编号:临2011-006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8日上午11:00在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准时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28,775,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宋岩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项议案中(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含税),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项议案中(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项议案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项议案中(1)2011年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项议案中(2)2011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审议通过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同意票228,77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秦明律师、常娜娜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天阳证股字[2011]第25号《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8日

    股票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11-00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2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1年6月28日在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5人,分别为白炳辉、梁志坚、宋岩、马洁、夏军民;委托出席会议董事2人,董事徐勇辉因工作原故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白炳辉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安涛因出差原故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宋岩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宋岩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分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了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发行人民币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此项议题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此项议题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此项议题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此项议题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调整负债结构。(此项议题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之日止。(此项议题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交由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上述1、2、3、4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发行债券事宜,公司定于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11:00(北京时间)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临2011-008《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06 月28日

    股票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11-00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定于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11:00(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2)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

    (4)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5)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6)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2)上述第2项议案中事项(1)至事项(6)均作为独立议案分别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2011年7月7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7月12日北京时间10:00-18:30;

    2、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3、登记方法: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1年7月13日)。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3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2、邮政编码:830011

    3、联系人:君洁、严莉

    4、联系电话:0991-3667490

    5、联系传真:0991-3672172

    (二)其他

    1、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06 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14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 /不可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1年7月14日

    总提案数:9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197伊力投票9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9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9项提案738197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7381971.00元1股2股3股
    2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7381972.00元1股2股3股
    3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7381973.00元1股2股3股
    4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7381974.00元1股2股3股
    5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7381975.00元1股2股3股
    6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7381976.00元1股2股3股
    7决议的有效期7381977.00元1股2股3股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7381978.00元1股2股3股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7381979.00元1股2股3股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1年7月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97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97买入1.00元1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97买入1.00元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97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