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逐步迈向“全覆盖”
2011-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地方国资委直属特设机构性质不容改变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28日在福州表示,“十二五”时期,国资委要拓宽监管范围,逐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遗漏,不出现重大失责。
黄淑和在当日召开的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当前,不少省级国资委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逐步推进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监管范围不断拓展。但有的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还较为分散,目前仍有4个省级国资委监管覆盖面低于50%。
黄淑和表示,“十二五”时期,要积极拓展国资委监管范围,各地国资委要以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为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循序渐进,尽可能将地方国有企业纳入新的国资监管体制。
针对一些地方国资委机构不独立、行政化的趋势,国务院国资委将指导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设,地方国资委直属特设机构的性质不容改变。(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