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600811 编号:临2011--01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21层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76,210,18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57% |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李凤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部分工作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3 |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4 |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5 | 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7-1 | 张宏伟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2 | 关卓华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3 | 刘马克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4 | 李葛卫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5 | 陈双来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6 | 胡凤滨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7 | 张国华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8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8-1 | 吕廷福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8-2 | 刘艳梅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9 | 关于确定公司2011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75,500,376 | 99.85% | 709,813 | 0.15% | 0 | 0 | 通过 |
10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476,210,18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马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记录;
2、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600811 编号:临2011--01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21层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张宏伟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宏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选举关卓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刘马克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孙明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裁提名,聘任李亚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孙明涛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党荣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聘任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刘马克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李亚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聘任孙明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党荣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程序合法,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
三、《关于成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任委员张宏伟,成员关卓华、刘马克、李葛卫、张国华。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任委员胡凤滨,成员刘马克、陈双来。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任委员陈双来,成员关卓华、李葛卫。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任委员张国华,成员关卓华、胡凤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刘马克,男,53岁,澳洲国籍,学士。历任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国际部经理,澳大利亚投资银行亚太地区执行董事,澳大利亚中国金属有限公司经理,澳大利亚中矿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SHERWIN氧化铝厂股东代表、董事、副总裁,香港五矿资源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中国五矿有色集团业务发展资深副总裁,澳洲MMG金属矿业集团执行董事、股东代表,现任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亚良,男,55岁,大专,会计师。历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处处长,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孙明涛,男,34岁,学士,经济师。历任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天津鑫茂天财酒店总经理、鑫茂科技园开发事业部总经理,美加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党荣毅,男,42岁,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哈尔滨第一工具厂主管会计,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中心总经理,东方集团哈尔滨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600811 编号:临2011--01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21层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吕廷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选举吕廷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