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编号:临2011-019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80,885,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会议由董事长林风华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进一步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计划发行额度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二)发行期限
不超过365天。
(三)发行时间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
(四)发行利率
将在综合分析本公司的信用评级、财务状况等情况后,参考发行时与到期日相当的短期融资券现行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共同商量确定。
(五)主承销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资金用途
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1、偿还银行借款,优化融资结构;
2、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经营过程中临时资金需求。
(九)发行授权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2、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以及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与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之其它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80,885,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海青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