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高山 ○编辑 裘海亮
在多个直接证据面前,骆驼股份终于证实曾被湖北省环保厅责令停产。昨日上午,骆驼股份召开了上市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会上面对本报记者的提问,公司董事长刘国本表示“知道相关通知的精神”。而当地县政府则在事发后,主动揽下了骆驼股份在上市敏感期拒不执行省环保厅监察通知的责任。
骆驼股份今日发布的公告,对整个环保被查事件做了比较清晰的回顾说明。公司称,今年3月7日,国家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和湖北省环保厅联合检查组,对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骆驼集团襄樊蓄电池有限公司(骆驼襄樊)、湖北骆驼海峡新型蓄电池有限公司(骆驼海峡)进行了专项检查,口头提出12项整改意见。
这是公司第一次公开承认有此次检查。6月27日,公司曾公告称,近36个月内公司生产产生的污染物一直达标排放,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公司今天的公告也没有再避讳湖北省环保厅5月12日正式下发的停产整治通知。公告称,鄂环办[2011]129号通知(指本报此前报道中提及的《关于查处襄阳市部分铅酸蓄电池环境违法问题的监察通知》)延续了之前口头整改的要求。5月18日襄阳市环保局向谷城县环保局转发了该通知。与此同时,公司完成了华南督查中心的口头整改要求的常规性问题,并于5月19日出具了整改报告。
对照公司6月27日的公告不难发现问题所在,公司当时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收到任何环保部门关于要求公司停产整治的通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因环保缘由而停产的情形。”而本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谷城县环保局早已将省厅的通知精神真实完整地传达给了公司,而且还发现了可作为直接证据的襄阳晚报的报道。公司今天的公告,证实了本报对其质疑的全部内容。
骆驼股份知道了省环保厅责令公司停产整顿的要求,但为何没有执行呢?
公司给出的解释是,5月22日,谷城县环保局在组织落实整改过程中,考虑到公司是谷城县的骨干企业,职工人数多,稳定任务重;另一方面,公司石花工厂搬迁正在实施,所以谷城县政府和谷城县环保局没有给公司发出正式停产通知。这个“没有发出正式停产通知”,也就成了公司未及时披露信息的“护身符”。
谷城县政府也为骆驼股份的解释提供了佐证。昨日,谷城县政府在湖北荆楚网和该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说明,在历数骆驼股份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的卓越贡献后,特别强调,虽然在5月下旬(骆驼股份上市敏感期)收到了湖北省环保厅的监察通知,但是没有给骆驼股份发出正式停产通知,将主要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由于深陷风波,骆驼股份昨日的股东大会受到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会后,公司安排投资者和媒体参观了新厂区骆驼集团襄樊蓄电池有限公司。据介绍,该厂区目前已有4条生产线,每天可产出2万只电池,目前已经停产的石花工厂4条生产线,也正在向该工地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