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1-01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6月25日以传真和电话的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10名,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用10,849,53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1-01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号)批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五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3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 年9 月13日存入公司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区支行营业部67120104000336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3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部分投入,截止 2010年12月31日,泗耳河一级电站项目、三级电站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额合计为10,849,536元,其中一级电站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488,549元,三级电站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60,987元,主要为投入主道路维修和进厂公路防洪堤工程、土建工程、征地补偿费、工程监理费等。2011年6月15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5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11 年6 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10,849,53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预先投入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需置换的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同意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10,849,53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星辰水电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849,536元,符合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用途的授权,符合发行方案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
2、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国都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天府支行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置换星辰水电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5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1-01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号)批准,广安爱众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五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3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 年9 月13日存入广安爱众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区支行营业部67120104000336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广安爱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向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增资33000万元,用以建设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项目。由于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项目建设期较长,项目投入资金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分期、分年度逐步投入,造成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同时泗耳河二级电站建设需要使用银行贷款,公司流动资金紧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星辰水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稿)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督促星辰水电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不需呈报股东大会审批。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星辰水电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解决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保荐意见》,意见如下:
1、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将不超过6个月;
5、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6、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7、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8、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9、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数额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公司将通过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出具的《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 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1-01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25日发出书面通知,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5名,参加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各位监事通过认真审核,表决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979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1-02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接到股东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关于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广安爱众股份质押的函》,现将水电集团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办理质押事宜公告如下:
2011年6月29日,水电集团以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4,600,000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并购贷款进行质押,贷款期限49个月,《质押合同》编号ZYD110706。目前,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