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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幅提高业绩预期
    一汽股份改制获国资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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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明物流发难 追讨*ST宏盛“旧债”
    2011-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赵一蕙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祝建华

      

      随着去年入主并终结*ST宏盛“双头董事会”的格局后,普明物流开始着手清理*ST宏盛旧账。公司今日发布诉讼公告,普明物流将公司、原大股东宏普实业等相关方都告上了法庭,要求宏普实业在内的三名被告赔偿公司经济损失5.44亿元。

      *ST宏盛公告,公司6月29日收到西安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已受理上述案件。此案原告为公司现任控股股东普明物流,被告包括四位,分别为上市公司*ST宏盛、原大股东宏普实业、ORIGO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香港长龙公司)、INT CORPORATION(美国INTC)四名,诉讼案由为侵权纠纷。

      其中,首当其冲的诉求是要求法院判令*ST宏盛履行自己职责,对侵权造成的公司历年亏损有关责任主体进行追讨。显而易见,这一诉讼请求将矛头直接指向了龙长生家族旗下的*ST宏盛原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以及龙长生案件的涉案公司。

      *ST宏盛因2008年净亏损28.85亿元(每股亏损21.86元)、每股净资产负21.18元、每股未分配利润为负22.42元,被称为A股“最烂”上市公司。2008年2月,*ST宏盛披露龙长生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

      2009年6月,*ST宏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龙长生案开庭,检方指控龙长生涉嫌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逃汇罪两宗罪名。根据检方掌握的情况,2003年7月至2007年9月,龙长生作为*ST宏盛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以*ST宏盛两家控股子公司宏普国际和安曼电子的名义,先后在多家银行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用于向香港长龙采购电子产品,后销售给美国IRC等贸易公司,上述信用证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担保。2005年1月28日至2006年12月18日间,龙长生授意香港长龙向上述开证行提供407单虚假提单用于办理对应的407份信用证承兑,并指令宏普国际、安曼电子对上述信用证予以确认,造成对外付汇4.85亿美元。其中104份信用证到期后未能偿付,由中信保代偿1.14亿美元。

      另外,*ST宏盛在美国的两大经销商IRC、INT公司,事实上均系龙长生实际控制的境外关联公司。2007年初,美国飞利浦公司起诉其侵犯飞利浦的知识产权,要求赔偿。由于难以支付高额的赔偿金,INT及其母公司诺盛宣布破产,从而导致*ST宏盛无法收到货款,巨额拖欠*ST宏盛货款。

      根据普明物流的诉讼请求,还请求法院判决责令后三名被告共同赔偿上市公司经济损失5.44亿元,同时承担因侵权行为导致上市公司承担的4000万元赔偿支付责任。

      之前,在普明物流举牌*ST宏盛后,由于与原来的大股东在某些问题上的意见不合,在接管公司期间,遇到老董事会的强烈抵制。“双头董事会”纷争不断,普明物流最终在去年底颇费周折地入主*ST宏盛,显然不会放着上市公司旧账不理,这一诉讼印证了外界“要推行重组,势必要向宏普实业讨债”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