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好万家 公告编号:临2011-18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公司董事长孔德永先生、董事沈书立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天宝矿业签订《解除协议书》的议案》
2009年12月30日,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拟同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矿业”) 进行资产置换并定向发行股份购买其下属八家子公司的相关资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18个月。自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布以来,公司和天宝矿业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事宜。但是截止到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考虑到外部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已经届满,相关重组事宜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内未能完成,且无法预料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11年7月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因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到期而自动失效,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重组协议已实际无法继续履行。鉴于上述情况,经双方协商,决定解除双方签订的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协议。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长孔德永先生、董事沈书立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天宝矿业已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签订了《解除协议书》,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报材料。
由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因逾期已自动失效,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孔德永先生、董事沈书立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