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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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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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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2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8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王绪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1年2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1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无异议函(上市部函[2011]189号)。根据实际情况,由于加盟人员存在不明确性,公司决定放弃原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同时根据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部分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董事李营、张伟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1年7月2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全文刊登于2011年7月2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李营、张伟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2011年7月2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李营、张伟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刊登于2011年7月2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李营、张伟峰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于2010年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100,000,000.00元),用于应收账款保理和保函业务,期限壹年。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申请的人民币陆仟柒佰万元(¥67,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授信额度用于应收账款保理和保函业务,担保金额为陆仟柒佰万元(¥67,000,000.00元),担保期限为壹年。

    七、审议通过《对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武汉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4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所审议事项中,第一项至第四项议案需股东大会最终审议批准,故董事会同意召集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 年7月18 日(星期一)下午14:30。

    3、会议地点:本公司三楼报告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

    4、股权登记日:2011 年7 月11日(星期一)。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操作方法详见本公司公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11-027,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 年7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7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测算
    1.9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10公司及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2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原则
    2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7月12日及2011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周水华、曹悦

    电话:010-62961515

    传真:010-62981004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788126,投票简称:四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8812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其中,对于议案1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对议案1下子议案1.1进行表决,1.02元代表对议案1下子议案1.2进行表决,依此类推。具体如下:

    序号议案申报价格(元)
    0总议案(即所有议案)99.00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1.00
    1.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1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1.02
    1.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03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1.04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1.05
    1.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1.06
    1.7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07
    1.8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测算1.08
    1.9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1.09
    1.10公司及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1.10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11
    1.12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原则1.12
    2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0
    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3.00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4.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不能撤单。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7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测算   
    1.9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10公司及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2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原则   
    2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2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满为东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1 年7月18 日召开的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满为东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四方股份

    股票代码:601126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绪昭

    公司董事会秘书:郗沭阳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水华

    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公司邮政编码:100085

    公司电话:010-62961515

    公司传真:010-62981004

    公司互联网网址:www.sf-auto.com

    公司电子信箱:ir@sf-auto.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四个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2011 年7 月2日公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1-026)。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满为东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满为东先生,生于1968 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7 年11 月至今,任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2010年5月9日起三年。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1 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且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1 年7 月1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1年7月12日及2011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收件人:曹悦

    邮政编码:100085

    公司电话:010-62961515

    公司传真:010-6298100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满为东

    2011 年7 月1 日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满为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7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测算   
    1.9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10公司及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1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2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原则   
    2关于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

    2、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28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雅琴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全文刊登于2011年7月2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通过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认为: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激励对象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2011年7月2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