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济房产注册成立上海同瓴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 600846 股票简称 同济科技 编号 临2011-021号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济房产注册成立上海同瓴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事项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同济房产”)与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济设计院”)共同合作,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于2011年6月3日取得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文海路西侧地块。
●现同济房产拟对该地块成立注册资金为2.8亿元的项目公司“上海同瓴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同济房产出资1.68亿元,占60%股权。
●由于同济设计院系本公司关联企业,该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因本次交易的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本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6月30日-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同济房产注册成立上海同瓴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同济房产将与同济设计院共同出资2.8亿元成立上海同瓴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同济房产出资1.68亿元,占股权比例的60%,同济设计院出资1.12亿元,占股权比例的40%。
由于同济设计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丁洁民、凌玮、高国武均回避了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所有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
法定代表人:丁洁民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设计、勘探、服务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房产与同济设计院共同以现金出资注册成立上海同瓴置业有限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标的共计1.68亿元,占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项目公司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如下:
| 投资人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 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 | 现金 | 1.68亿元 | 60% |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现金 | 1.12亿元 | 40% |
| 合计 | 2.80亿元 | 100% |
2.投资方式:投资双方按各自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出资。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同济设计院合作,共同出资参与公开拍地,注册项目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可以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本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了对此项关联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独立董事汤期庆、钱逢胜、陈康华、俞卫中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事先审阅了公司《关于同济房产注册成立上海同瓴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独立董事认为,二家发起人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公司,不存在价格公允问题,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全体董事充分发表了意见,丁洁民、凌玮、高国武三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完全公平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 600846 股票简称 同济科技 编号 临2011-022号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济房产注册成立上海同筑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事项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同济房产”)与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济设计院”)共同合作,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于2011年6月9日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德园路以东、金通路以北地块。
●现同济房产拟对该地块成立注册资金为2.4亿元的项目公司“上海同筑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同济房产出资1.44亿元,占60%股权。
●由于同济设计院系本公司关联企业,该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因本次交易的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本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6月30日-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同济房产注册成立上海同筑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同济房产将与同济设计院共同出资2.4亿元成立上海同筑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同济房产出资1.44亿元,占股权比例的60%,同济设计院出资0.96亿元,占股权比例的40%。
由于同济设计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丁洁民、凌玮、高国武均回避了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所有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份。
法定代表人:丁洁民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设计、勘探、服务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房产与同济设计院共同以现金出资注册成立上海同筑置业有限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标的共计1.44亿元,占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项目公司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如下:
| 投资人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 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 | 现金 | 1.44亿元 | 60% |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现金 | 0.96亿元 | 40% |
| 合计 | 2.40亿元 | 100% |
2.投资方式:投资双方按各自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出资。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同济设计院合作,共同出资参与公开拍地,注册项目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可以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本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了对此项关联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独立董事汤期庆、钱逢胜、陈康华、俞卫中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事先审阅了公司《关于同济房产注册成立上海同筑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独立董事认为,二家发起人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公司,不存在价格公允问题,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全体董事充分发表了意见,丁洁民、凌玮、高国武三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完全公平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