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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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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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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世纪华通”)首次公开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45号文核准。世纪华通的股票代码为00260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7月6日(T-5日)至2011年7月8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东方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20名询价对象)。

      5、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以申报三档价格,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0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0万股的整数倍;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900万股。

      7、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7月8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入围报价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的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9、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入围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足额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的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100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

      1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依次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数等于其资金有效的申购量除以100万股后所得整数,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9个有效申购中签号。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根据摇号结果按每一中签号配售100万股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9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1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7月15日(T+2日)在《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对象及其报价情况。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15、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7月5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于2011年7月5日(T-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6日

      2011年7月5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日

      2011年7月6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上海)
    T-4日

      2011年7月7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深圳)
    T-3日

      2011年7月8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T-3日15:00)


      

      

      

      

      

      

      

      

      

      

      

      

      

      

      

      

      

      

      

      

      

      

      

      

      

      

      

    T-2日

      2011年7月11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入围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1年7月12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

    T日

      2011年7月13日(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日

      2011年7月14日(周四)

    网下申购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11年7月15日(周五)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

      2011年7月18日(周一)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7月6日(T-5日)至2011年7月8日(T-3日)期间,在上海、深圳、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地址
    T-5日

      (7月6日)

    9:30-11:30上海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二楼宴会厅2厅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


      

      

      

      

      

      

      

      

      

      

      

      

      

      

      

    T-4日

      (7月7日)

    9:30-11:30深圳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酒店三楼大宴会厅3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6号

    T-3日

      (7月8日)

    9:30-11:30北京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五楼西安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


      

      三、初步询价的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1年7月6日(T-5日)至2011年7月8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0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100 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900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 每一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报价格;

      ②假设某一股票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 、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股票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若P3≥P,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 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7月8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900万股以上的部分;任一档申报数量不符合100 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任一档申报数量不符合100 万股的整数倍;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认的其他情形。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3325888—4023、4024、4026

      发行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