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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1-019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超募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

      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何三星先生代表公司与新增专户银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同意公司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1-020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春林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份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1-02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509号文《关于核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3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8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716,5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48,483,5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2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170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中的规定,公司因发行普通股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已计入发行费用的共计人民币8,808,900.00元费用应当计入2010年度损益,由此经调整后增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808,900.00元。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7,292,400.00元,其中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155,433,000.00元,超募资金为501,859,400.00元。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从超募资金中申请3,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57,292,400.00元的4.56%)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

      2.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关于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了必要的承诺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6日